拒絕加班的朋友圈,不能發了?-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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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8 08:50:12
來源:廣州日報

拒絕加班的朋友圈,不能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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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視新聞講述了一個“一條朋友圈引發的糾紛”——劉女士因不滿周末休息日被突然要求加班,發了一條朋友圈表示拒絕。正是因為這條朋友圈,劉女士被公司解聘了。在協商、仲裁均無果後,劉女士選擇起訴。最終法院判決公司賠償四萬九千余元。

  看似朋友圈惹的禍,實則是為不肯加班背鍋。該案並不復雜,那條隨手寫下的朋友圈雖有不妥,但遠不至于“對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這不過是公司借題發揮的理由,最後公司被判賠償實屬必然。倒是該案背後“工作加班能否拒絕”的問題,更值得討論一番。

  按理説,每一個勞動者都可能碰到加班,如客戶臨時有調整、領導計劃有變、項目方案有改……總有一個理由把我們從周末的床上拽回工位。只不過,加班需要一個協商的過程。我國勞動法專門提到“用人單位由于生産經營需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既是協商,就説明勞動者有權説“不”。如何給勞動者一個“無法拒絕的理由”,考驗著用人單位的“智慧”。

  可惜的是,一些用人單位不在加班報酬或補償上想辦法、給實惠,反而把解除權當作一把“槍”,隨意地指在勞動者頭上。“我怕周末不來,下周一也不用來了”這句自嘲,道出了多少“自願加班”的無奈。其實,一起加班糾紛最後竟對簿公堂,也是一個雙輸結局,勞動者丟了工作,公司丟人又丟錢,這又何苦呢?   (陳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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