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3日電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自民、公明兩黨13日上午在國會內舉行關於新安保法制建設的磋商。日本政府就隨時可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為參與解決國際爭端的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的永久性法律提出具體的派遣條件。
日本政府考慮即使沒有聯合國決議,“如果有國際機構提出請求”就可以派遣自衛隊,重視是否符合國際法及確保隊員安全的公明黨的態度將成為焦點。
日本政府希望將防衛相必須注意確保部隊安全的規定寫入永久性法律,以及原則上事先須經國會批准。兩黨希望在20日前就安保法制的基本方向達成共識。
日本政府提出的確保符合國際法的三種情況包括:有允許行使武力的聯合國決議;沒有達到授權動武程度的譴責決議;雖然沒有決議,但有國際機構提出請求(但不包括美軍的單獨軍事行動)。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能派遣的制度。支援內容為允許提供彈藥,但不包括提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