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夾
本網站地圖
中文繁體 English Spanish French Japan Portugal Russian Arabic
首頁 網上直播 新聞中心 圖片中心 中 國 國 際 經 濟 證 券 産 經 體 育 軍 事 科 教 I T 生活 文 娛
留 學 首 頁 |
相關新聞 | 在線評估 | 留學項目 | 海外留學 | 異域寶典 | 簽證勝經 | 申辦指南 | &&我們 |
 
首 頁|
首頁--》異域寶典--》美國--》生活情報
在美國的打架藝術 

      

      拳王泰森曾&&過,此生唯一的錯事就是學會了“打架”。泰森是專業“打架”的,或許覺得累了。
     可是,我們這些業餘“打架”的,還真得好好學學。有人説,美國人打架,先推對方兩步;中國人打架,自己先退兩步。“打架”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無論是先發制人,還是以退為進,要打,就得打出水平,打出美感,這可是一門兒藝術。君子的本色是,要打人,三年不晚。挨打時,要屹立不動,即使身體動搖,意志也不能動搖。小時候打架,父母總説:“愛打架的不是好孩子,有事報告老師,老師會做出公平裁決。”孩子們信任老師,就像父母們信任法官一樣。然而,美國的孩子,他們的長輩則告訴他們:“挨打了?Fightback(打回去)!”遇到孩子打架,美國人會站在一旁袖手旁觀;法國人會立即把揪在一起的孩子分開,教他們用嘴吵就好,不要動手;而中國人看到孩子打架,多半會勸告:“不要打,也不要吵,有話好好説。以和為貴,別傷了和氣,雙方都忍一忍,退一步”。和一位研究心理學的朋友談起這兩種觀念,他説:“‘不打架’,是中國文化強調‘和諧’避免衝突,犧牲一己一時的利害,求得整個社會的穩定。人性善為其理念。‘Fightback’,是基於保護個人利益的觀念,人人爭得自己權益,社會自然平等公道。基於人性惡的觀念。”這是東西方人完全不同的兩種理念,就像對“離婚”的看法,“離”與“不離”,東西方人的理由都是“為了孩子”。東方人的“不離”,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西方人的,“離”,是為了給孩子一個沒有父母紛爭打鬧的環境。至於這兩種做法的優劣得失,卻是眾説紛紜,即使是婚姻學家,也莫衷一是,這裡按下不表,咱們回到“打架”。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説,孩子打架,父母老師應是旁觀者而非仲裁者。孩子在揪打的過程中,不僅能漸漸地適應團體活動,而且還能感覺到被打的疼痛,以及發現如何才能增進朋友間的感情,所謂不打不相識嘛。打架可以提供孩子很多學習的機會。被欺負的孩子,會想方設法求取致勝之道。
    以前小的時候,或家裏有長兄,或玩伴中有“孩子王”在你受欺負的時候會替你出頭,而在美國的ABC多半得靠自己打碼頭。有心理學家説:“打架能增長個體挨打的直接經驗,理解拳頭和口頭表達的不同效果,使受教育者在打與被打的反復操練中,獲得暴力和侮辱的有機聯結。”大兒子三歲剛上Daycare(日托)時,因為英文表達不太靈光,有時會和其他的孩子因玩具事件起衝突,開打。有一天去接孩子,老師説:“今天幾個小孩打成一團,我讓你的孩子坐timeoutchair了。”我説:“好,打架的孩子都應該坐坐timeoutchair,以後就長記性,不打架了。”老師又説:“不,我只讓你的兒子坐timeoutchair,別人沒有。”我又問:“是他不講理,先打人了?”老師説:“不是,是其他的孩子不講理,先打了你兒子。”這都是什麼話?我一聽,階級鬥爭那根弦,“噌”地一聲就繃緊了。好嘛,明目張膽地欺負人不是?噢,這有理的被處罰,沒理的逍遙法外?後來,經老師一解釋我才明白,敢情洋人不罰打架的,只罰不守規矩的。他們的規矩是,孩子們打完架了,都得去老師那兒匯報打架的前因後果,如此這般描述一番軀體和心理感受,然後就OK了。我家兒子以為真理站在自己一邊,連上帝都不用稟告,還用向老師匯報?其他的孩子都乖乖地在老師面前慷慨激昂一把,唯獨他不屑一侃,所以才被罰。不像中國的老師,教育學生在出現矛盾和衝突時,報告老師,凡事由老師定奪,讓學生把所有解決問題的機會都拋棄了。美國的老師,遇到孩子打架則在一旁細心觀察,除了有危險,一般不干涉。事後才叫孩子們到跟前,説明這次用拳頭説話的得失利弊,讓孩子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下次再出現同類衝突時,一定要比前一次更高明一點。所以,只要沒有危險,無論是吵架或打架,不妨讓孩子們打個痛快。久而久之,他們就懂得如何依靠自己的力量,面對任何困境,培養出獨立解決各種麻煩的能力。
    説到美國的幼兒教育,我比較佩服老美,他們的Daycare老師幾乎全是大學畢業,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拿到教育學碩士、博士學位。她們連叱責的姿勢也很有講究,在美國學校,尤其是幼兒園的老師,罵孩子的方式實在是高明。她們絕不會像東方人那樣,高高在上,對着小不點劈頭蓋臉地語重心長,甚至還衝著孩子的背影誨人不倦。她們總是自己先蹲下去,自己的眼睛與孩子的齊高,讓心靈的天窗與天窗直接交流。然後,輕輕地拉着孩子的手,溫柔地説話。這時,孩子的注意力便無法不被老師抓住,眼神也無法逃避。更重要的是,這樣就縮短了教育者與被教育者之間的心理距離。平等,是讓人接受你的建議最關鍵的要素。任何年齡的人都有自尊心,都有逆反心理,一旦出現抵觸情緒,教育就失敗了。還有,姿勢和面部表情也可以傳遞訊息,使孩子不知不覺中産生一種親切又嚴肅的情緒,不怒而威。這樣一來,就事半功倍了。常常聽見做母親的抱怨,他們的孩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事實上,孩子吵架也是一種自然現象。因為,孩子還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求,假若他的欲求與別人相衝突時,就會以吵架來解決問題。常打架的孩子,隨着年齡的增長,他們會自然會找到適當的解決方法。通過吵架,孩子們遲早會發現,不用吵架就能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時吵架的現象自然就減少了。換句話説,孩子經過吵架可以培養合群性。所以,父母對孩子之間的爭吵,採取何種態度十分重要。看到孩子打架,我們也只須問吵架的因果,無須責備孩子吵架的事件本身。中國的父母老師,看到孩子打架,之所以會立即以仲裁者的姿勢出現,無非是怕自己的孩子被傷害,或者怕自己的孩子傷害到別人。
    但是,事實上,打架在兒童心理髮展上,具有相當大的意義。當孩子在使用頭腦找尋妥協點的同時,他們的協調性和社會性就慢慢地在孕育了。如果這個過程被父母老師在發展途中橫加阻隔,必然就把這個寶貴的心理建設機會給剝奪了,也勢必妨礙孩子協調性與社會性的發展,使孩子成長以後很難得到好人緣。孩提時打架,常常是赤手空拳,甚至寡不敵眾。若不明白打架的技巧,一旦打法“升級”,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往往難以預料,甚至是殺人事件的發生。在調查成人兇殺案中,不乏小時候是乖乖牌的好學生,成年後性格內向,孤獨,不合群。話雖這麼説,做起來還是比較難。為該不該打架的事,我們家也有爭議。父親曾經相當痛心疾首地説:“叫孩子打回去?她們就這樣為人師表?這不就是提倡暴力嗎?美國這種教育方法遺患無窮,槍械管理又不嚴,將會有多少無辜的人死於非命啊!你們也説説自己的觀點吧。”老公説:“該出手時就出手,有理打遍天下。”老爸説:“不能得理不饒人哪。”我説:“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跑。”老爸又説:“這不是土匪作風麼?你們現在是在別人的土地上討生活,凡事得讓着人家一點兒,中國是禮儀之邦,得讓洋人知道我們的文明,我們的修養......。”“忍”字當頭,這也是大多數第一代移民的心態。處處忍讓,就是有理也不敢力爭。不敢和人家爭工作,爭待遇,爭職位,爭政治交椅。其實,西方社會,常常把東方人的忍讓,看作軟弱畏縮,缺乏自信的表現。一個受人重視的人,若不懂得謙和,終有一天,他那些受人重視的條件將受唾棄。可是,一個人如果不奮發向上,受人重視,那麼他的謙和與否都毫無意義了。
    有些第一代移民一直無法進入美國的社會主流,並非才能的問題,而是觀念和心態的問題。在這片土地上,除了印第安人是原住民,誰都是移民。所不同的是“五月花”號(第一批英國清教徒在美洲登陸時的船隻名字,波士頓有遺址。)比我們早一些登陸罷了,華人移民美國的歷史已經超過了兩百年,這對於建國僅有兩百多年美國的歷史來説,不算短了。至於像父親這批老知識分子,他們即使在自己的國土上,自己人中間也都小心翼翼,永遠謙卑,他們是特定歷史時期典型的文明産物。去問一問孩子們,無論是新移民還是ABC,哪個剛開始上學時沒受過排擠?不通過自己的力量就無法站住腳跟。碼頭是靠自己打出來的,孩子能靠誰?只能靠自己。別人打過來,你馬上打回去。哭沒有用,告狀也沒有用,這就是美國。即使是老美都一樣,並非都和移民有關。我在德州達納斯西南醫學中心內科工作時,帶教過一位三歲從台灣隨父母移民來美的醫科一年級學生。他告訴我:“三歲到七歲,我都和阿媽(外婆)在一起,上小學一年級時,我很規矩,很老實,卻總有一幫同學追着捉弄我,打我。父母接送,報告老師,報告校長都無效,只要一逮到機會,他們就欺負我。二十多年前,休士頓的華人還不太多,他們把我當猴耍。沒有辦法,我背着父母偷偷學中國功夫。有一天,我終於把他們幾個全打跑了,第二天,他們都回來找我交朋友了,朋友一做十多年,現在我們一有空就聚聚。下周末我得回休士頓一趟,他們中的一個要結婚了。”一則幽默,黑人對白人説:“我生的時候是黑色,長大成人是黑色,太陽曬過還是黑色,患病時是黑色,死去後仍然是黑色。你呢,生的時候是粉紅顏色,長大成人呈白色,驚恐時是青色,太陽曬過變為古銅色,着涼時轉為黃色,死去後變為黑紫色,但你們為什麼把其他人種都稱為有色人種?”我們是有色人種,不需避諱什麼,有色人種的肩膀上也扛着一顆腦袋,那顆腦袋裏不是裝着米粥。我相信到過華府的人,都不會錯過參觀越戰紀念碑(VietnamVeteransMemorial),這個越戰紀念碑,極有特色,碑上刻着六萬個越戰殉難者的姓名。無論什麼人到跟前,都有欲泣的衝動。林瓔(MayaYingLin)是這個紀念碑的設計人。她説:“我知道看到它(越戰紀念碑)時,你會哭。不論你們怎樣看待我的作品,只有每個人在看到這些作品時油然而生的切身感受,才是最後的評斷標準。”林瓔也是ABC,1959年生於俄亥俄州,祖籍福州。她在耶魯大學讀大四的時年僅21歲,剛修了一門《哀思建築》的設計課程。她以越戰為題的作業,雖然教授只給了乙等的成績。可是,當時正好越戰紀念建造委員會徵求作品,她便前往應徵,結果作品幸運入選。當她的作品公開以後,曾引起一段不小的風波。雖然藝術界與新聞界均對她的作品讚許有加,但退伍軍人協會卻&&不滿。他們指責這個設計是“恥辱的黑色傷痕”,並且從政治上施加壓力,要求評審委員會更改原設計。委員會為慎重起見,重新仔細審閱了林瓔的作品,審閱之後覺得仍然是一個佳作,就拒絕了退伍軍人的要求。當時,內政部長華特還曾經出面,下令暫停工程進度,並要求在V字型建築的中間,放一座雕像並懸挂一面美國國旗。年輕有骨氣的林瓔,當時大學剛剛畢業,面臨種種壓力仍不肯妥協。她毅然要求撤回自己設計人的名字,因為,她覺得如此這般的要求和篡改,已經破壞了她的原設計精神,刻上她名字不但是個謊言,對她來説也是一種侮辱。在她的堅持下,插國旗之舉取消,三位越戰軍人的雕像也被移往V型碑石的側面。就是因為林瓔的堅持原則和據理力爭,我們才能看到華府今日的這個越戰紀念碑,才能看到一位才華橫溢的華裔女性令人絕倒的原創精神。美國的人類文化學者班乃迪(Benedict)在他的著作《菊花與力》中認為,東方文化是“恥辱文化”,即拿別人的想法來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常常可以聽到父母對孩子説,“你做這種事會被別人笑死”,“這麼做多難看?”,“你這樣做,人家會怎麼議論你?”其實,這不是正面告訴孩子他錯在哪,而是教他去在意別人的眼光,用別人的眼光作為自己取捨的標準。然後,父母的願望,老師的意見,朋友的看法,社會的風尚,傳統的價值觀……,各種不同的力量縱橫交錯,令你眼花繚亂,六神無主。許許多多的人&&你作決定,唯獨你的自我不見了。過於在意別人的看法,是相當錯誤的,這種做法使孩子是非善惡的概念不清楚。如果是西方人,在責備孩子時,常常是説:“做人不可以這樣”,直接了當地給出是非標準。這才是正確的教育方式。華府越戰紀念碑舉世聞名,華府越戰紀念碑的故事眾所周知,林瓔也被美國《生活》雜誌評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一百位美國人”與“五十位美國未來的領袖”。林瓔這一戰打得漂亮!這是她的成功,也是她父母的成功。清代著名書畫家鄭板橋,曾在自己一幅畫中題詞:“一竹一蘭一石,有節有香有骨。”這,不就是作人的道理麼?

 

 

   
Copyright©2001 新華網新華服務 中 國太學網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經許可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