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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概 況 -- 政治
憲法: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先後制定過四部憲法,這就是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頒佈的現行憲法。現行憲法除序言外,分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徽、首都四章,共138條。
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勞動、休息和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和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以及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等等。
國家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包括:
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國家主席;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國家軍事領導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
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國家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在中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成為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五年。
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黨派的國家。在國家採取重大措施或決定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時,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産黨都事先同各民族、各界、各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進行協商,取得統一認識,然後再形成決策。這就是通常所説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也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民主黨派:
共8個。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國務院:
國務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每屆任期五年。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司法機構:
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業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産生它的國家機關負責。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分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它領導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産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團體:
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中國人民外交學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者聯合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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