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紐約8月20日電(記者夏林)美國國務院20日宣布對國際刑事法院兩名法官和兩名副檢察長實施制裁,理由是他們在未徵得美國和以色列同意的前提下,直接參與了該法院針對美以兩國公民的調查、逮捕、拘留或起訴。
根據美國務院當天發布的新聞稿,這4人分別來自加拿大、法國、斐濟和塞內加爾。兩名法官被制裁理由是裁決授權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在阿富汗人員展開調查、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和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發出逮捕令。兩名副檢察長被認為繼續支持國際刑事法院針對以色列的“非法行動”,包括支持該法院對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發出逮捕令。
根據新聞稿,被制裁個人在美國的資産或代由美國公民持有控制的資産將被凍結,其資産情況也須向美方報告。
國際刑事法院當天發表聲明予以譴責,&&美方制裁措施是對國際刑事法院獨立性的“公然打擊”,並&&國際刑事法院“堅定支持其工作人員以及遭受難以想象暴行的受害者”,將“不懼任何限制、壓力和威脅”,繼續履行其職責。
近年來,美方對國際刑事法院屢行制裁之舉。最近一次制裁發生在今年6月5日,美政府以國際刑事法院調查美方人員以及對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發出逮捕令為由,宣布對該法院4名法官實施經濟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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