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進一步完善 引導産業走向規範新階段-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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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9 09:07: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進一步完善 引導産業走向規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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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為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法律依據。其中重點設計“車電一體報廢”制度,明確報廢新能源汽車時應當帶有動力電池;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運用數字化技術加強動力電池流向監測。

  業內人士&&,《管理辦法》明確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應當落實生産者延伸責任,加強産業鏈上下游信息共享與協同,並帶頭構建回收利用體系,標誌着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管理已邁入法治化新階段,未來行業將在政策指引下進一步邁向更加綠色、可持續的未來。

  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當電池使用過程中容量衰減至一定程度時,將進入退役階段,需要進行回收處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介紹,據有關研究機構測算,我國即將進入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到2030年,當年的廢舊動力電池産生量預計將超過100萬噸。

  2025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關法規規章,用法治化手段規範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是落實《行動方案》的重要舉措,堅持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具體而言,一是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産、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産生源頭的規範管理,重點設計“車電一體報廢”等制度,防止出現廢舊動力電池流向難以掌握的情況。二是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産、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明確動力電池編碼、信息報送等要求,運用數字化技術加強動力電池流向監測。

  中汽數據有限公司資深專家胡嵩對記者&&,相較於前期&&的政策,《管理辦法》的一項重大變化是明確“綜合利用”是指對廢舊動力電池進行拆解、破碎、分選、冶煉等處理,進行資源化利用的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用於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這些變化釋放出明確信號,不再堅持“先梯次利用後再生利用原則”,綜合利用等同於“再生利用”。對於廢舊動力電池用於其他領域的活動,相應的監管依據也更為明確。

  值得關注的是,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鏈條長、參與方多,《管理辦法》對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分別作出詳細規定。

  王鵬&&,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作為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的生産者,應承擔的生産者延伸責任主要包括加強産品生態設計、承擔回收“兜底”責任兩個方面。其他相關企業在各環節也應當履行相應責任,例如,電池換電服務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將本企業拆卸的廢舊動力電池交由綜合利用企業進行規範綜合利用,或者交由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依法設立的回收服務網點回收。

  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明躍彬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到,從行業角度來看,本次政策最值得關注的是對電池報廢後處理環節的市場規範管理,包括回收渠道的規範、回收主體資格的明確等。

  “以往行業門檻較低,導致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新的《管理辦法》通過對回收與後處理環節加強監管,將逐步淘汰不符合環保、安全要求的企業,促進行業長期良性發展。”明躍彬説。

  此外,《管理辦法》還強化監管措施,對未按要求交售廢舊動力電池、不履行回收責任、違反編碼和信息報送要求等行為,設定了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並明確了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

  據悉,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做好《管理辦法》宣貫和實施工作,營造行業規範發展的良好氛圍,加快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記者 郭倩 袁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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