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電器電子産品有害物質管控領域首個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器電子産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將於2027年8月1日正式實施。
8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器電子産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有關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出席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並就“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時間安排”回答了記者提問。
標準明確管控電器電子産品中可能含有的10種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包括鉛、汞、鎘、六價鉻等4種重金屬元素和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4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等6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對各有害物質的含量提出了強制性要求。標準的&&有利於推動電器電子産品生産企業加強有害物質減量和替代,構建並升級産品綠色供應鏈,不斷提高有害物質管控水平,助力消費者健康保護和環境風險管控。
王鵬介紹,在標準研製過程中,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經結合行業實際作了充分考慮。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採用“2+1”的方案:“2”是指標準實施有2年過渡期。本標准將在發布2年以後,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1”是指庫存産品有1年消納期。對於標準實施日期之前生産或進口的産品,將給予企業1年時間用於庫存産品消納,即2028年8月1日前庫存産品還可以銷售,2028年8月1日後不符合標準的産品就不可以再銷售了。
王鵬&&,在標準實施過渡期內,建議企業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優化供應鏈管理,確保採購的原材料符合要求;二是通過産品設計優化與替代材料研發,替換含有有害物質的原材料;三是通過自建或委託第三方等方式,增強有害物質篩查檢測及體系化管理能力。
該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並歸口管理,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聯合電器電子行業生産製造企業、認證檢測機構、行業協會及科研院所等60余家單位共同研製。(記者 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