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全鏈條管理防止“低效無效投資”
中部一鄉鎮花費240多萬元財政資金打造“經典觀摩路線”;西部某航空港經濟區一重點項目違反程序盲目上馬,試運營4個月即停業……近期各地查處通報的一些落馬官員主導的政府投資浪費案例引人思考。
政府投資既是實施宏觀調控、落實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擴大有效投資的有力抓手。中央三令五申強調要堅決防止低效無效投資,提高投資效益。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再次要求,優化政府投資方向和結構,加強政府投資全生命周期管理,堅決防止低效無效投資。各地應進一步擰緊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的制度螺栓,堅決遏制政府投資浪費。
剖析一些低效無效投資案例發現,一些地方投資項目之所以“熱熱鬧鬧上馬,慘慘澹淡爛尾”,究其根本是個別地方領導幹部急功近利,政績觀、政商觀、政策觀“三觀不正”。有的借工程包裝“政績標籤”,費盡心思打造“官場人設”,只圖給外界留個好印象,全然不顧實際需求與長遠效益;有的以項目謀私利,和一些企業負責人親清不分,把公共資源視為個人“提款機”;有的對法律規範、政策要求缺乏足夠敬畏,硬幹、蠻幹、違規幹,導致項目先天不足、反復折騰。
大量事實證明,脫離群眾、脫離實際、脫離法治的項目,其結果往往是勞民傷財,不僅浪費公帑,更有損政府公信力。
防治低效無效投資,要從全鏈條加強管理。在決策階段,可通過建立地方項目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加強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等,從源頭健全約束機制,多用市場眼光謀劃項目。同時,要堅決封住地方違規舉債的口子,未納入預算安排的不得實施,對不顧實際大搞“政績工程”的幹部嚴肅追責。
投資必問效,無效必追責。在項目實施階段,要加強過程跟蹤,對低效無效、前景暗淡的項目及時削減支出、果斷“止損”,避免項目一批了之、資金一撥了之。同時,進一步強化項目驗收的嚴肅性,實打實對投資項目開展績效評價,防止“申報重包裝、驗收走過場”。
財政資金,必當用之於民、造福於民,必須管好用好。各級幹部要牢固樹立為民造福的正確政績觀,以克勤克儉、精打細算的心態檢視投資項目,堅決摒棄大手大腳、鋪張浪費;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監管,讓資金都用在發展緊要處、民生急需處。
(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余賢紅 姚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