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半拉子工程”的科學處置辦法
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特別強調要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項目的科學處置程序辦法,為各地整治此類頑疾提供了有力指引。記者走訪調研發現,一些“半拉子工程”往往前期投資巨大,甚至一度是地方力推、群眾期待的標杆性工程,但最後被閒置、荒廢,佔用大量資金、土地等資源,造成嚴重浪費。
“半拉子工程”的形成原因錯綜複雜、各不相同。有的是因為項目前期論證不足,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導致後續建設資金難以為繼;有的是審批手續不全,項目“帶病上馬”,因難以完善手續而擱置;還有的是因為管理混亂,工程質量不達標,陷入“建不好、用不了”的困境。
科學處置“半拉子工程”,避免財政資金“打水漂”,要分類施策、精準盤活。能續則續,激活有效資産。對市場前景好、民生需求迫切的項目,可探索通過完善市場激勵機制,提高經營主體參與盤活處置的積極性。能用則用,避免閒置浪費。對主體完工但長期閒置的項目,可按規定調整用途,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該拆則拆,減少沉沒成本。對明顯不符合規劃、續建成本過高的項目,應果斷“止損”,依法清理拆除,為新的發展項目騰挪空間。
科學處置“半拉子工程”,既考驗幹部工作能力,也是檢驗幹部擔當作為的“試金石”。記者調研發現,面對這一“燙手的山芋”,有的地方幹部主動作為,積極想辦法盤活沉睡的資源;但也有幹部抱着“新官不理舊賬”的錯誤心態,採取“鴕鳥政策”,對閒置項目熟視無睹,阻礙了問題的解決。要形成處置“半拉子工程”的制度性安排,強化“新官要理舊賬”的剛性約束,將處置“半拉子工程”納入幹部考核評價體系,讓各級幹部切實肩負起應有的責任。
“半拉子工程”勞民傷財,侵蝕政府公信力。唯有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嵌入項目建設的每個環節,從項目的規劃、審批、建設到運營都嚴格把關,科學決策,確保每個項目都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才能從源頭減少“半拉子工程”。
(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余賢紅 姚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