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擦邊商標”需要“精準攔截”
近日,有網友發現,白象的“多半袋面/桶面”系列産品包裝上格外引人注目的“多半”二字,其實是該公司的註冊商標。對此,白象回應,將盡快調整“多半”産品包裝,避免引發消費者誤解。
此事引發熱議後,今麥郎的“一桶半”“一袋半”等商標,也被網友質疑“玩文字游戲”。加上之前的“千禾0”添加、“壹號土”豬肉、“山裏來的土”雞蛋等案例,部分企業玩文字游戲的“小把戲”,不僅屢屢透支消費者對品牌的信賴,也傷害了企業賴以生存的誠信根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産地産生誤認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法律專家認為,“多半”“一桶半”等文字作為商標在泡麵包裝上使用,帶有一定的誤導性,涉嫌違反商標法。“擦邊商標”總能“捲土重來”這一現象,急需整治。
説到底,靠玩文字游戲來吸引消費者,本質是一種不正當競爭手段。之前浙江某商場取名“胖都來”,名稱及紅底白字招牌與河南知名商超“胖東來”高度相似,被網友質疑“碰瓷營銷”,最終不得不再次改名。這個商場不僅沒討得半點實惠,反而落得一地罵名。
從短期看,企業玩文字游戲忽悠消費者,好像是可以“偷梁換柱”。但從長遠來看,這種小把戲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損人而不利己。一旦真相被公之於眾,企業好不容易積攢起來的口碑必然毀於一旦。
網友質疑、舉報這些“擦邊商標”,不僅是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是在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營造讓消費者放心的市場環境,需要多方合力。監管部門應當舉一反三、與時俱進,“精準攔截”那些玩文字游戲的商標。而對於那些已獲准註冊但可能含有誤導信息的商標,應當要求企業在使用時清晰明確地做好解釋,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最終,還是要回歸那句老話:只有摒棄那些心存僥倖的“糊弄”,以誠為本、以信立商,企業才能樹立起自己的形象,收穫長遠發展的紅利。
(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鄭明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