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生”醫療護理,利用網絡“外賣接單”隱患多
患者臥病在床,只需打開手機,動動手指,就能在App內搜索到護理服務信息。在手機的另一端,患者的需求被轉化成需求信息,散發至有數百名護士的微信群,在線等待被“接單”……
近期,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當前網絡上有的所謂第三方護理&&,派單招募醫療護理人員,涉嫌違法違規提供醫療護理服務,給患者生命安全造成隱患。
護士外出賺“外快”,網絡護理&&存亂象
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上海一家民營醫院骨傷科的在職護士,為了賺取外快,通過某護理&&接單上門,為有需要的客戶進行疫苗或者營養針注射,每針收取100至200元不等,遠高於正常的注射收費標準。
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發現,這部分醫護人員大多是通過該護理&&的App或者微信小程序進行簽約註冊。&&接單後,由系統自動匹配或由&&簽約護士自主搶單,為下單客戶提供上門注射服務。
“疫苗接種有嚴格的管理規範,需要在有專門資質的醫療機構內接種。該類&&發布的提供上門注射服務的內容,屬於醫療行為,擅自發布屬於違規發布廣告。對於接種者來説,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黃皓翔説。
檢察機關&&,該App背後實際運營公司為上海一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於2015年成立,其經營範圍主要為一般項目,如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其中的健康諮詢服務註明不含診療服務。該App除了提供常規護理服務外,還提供HPV疫苗、美容針接種和注射等服務。
記者在該App醫護使用端發現,其註冊端口涵蓋護士和商家兩個入口。護士想要“搶單”,需要提供線下執業信息,包括所工作的醫院,執業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信息。同時,App中還有“招募達人”板塊,引導護理人員在小紅書App上有償發布筆記。若成功推薦用戶下單,發布人每單最高可獲得200元的獎勵。
此外,為了擴大服務面和接單範圍,該App還會引導護士加入微信接單群。記者隨機加入多個“護士派單”群發現,相關群組少則60人,多則超過300人。群內有專人發布河北、江蘇、上海、四川、遼寧等全國多地的上門護理需求。
群內發布需要服務者的具體地址後,護理人員會在群內直接回應或通過私信與派單者取得&&。派單人員偶爾還會在群內詢問護士是否有相關藥物,例如治療急性深靜脈血栓病症的“達肝素鈉注射液”等。
一位在該App接過單的護士&&,該&&曾經推出過VIP充值服務,升級為“高端護士”後&&會派發金額較高的“大單”,“年費價格從過去的1280元漲價到現在的2000元”。
記者同時發現,除通過自建App&&外,一些商家也會通過入駐生活服務類App進行引流。
記者在某生活服務類App內搜索“上門護理”,&&展示了多個商家。一個名為“小路佩珍服務陪護服務中心”的商家將記者引導至微信內,並&&打針的都是持“護士證”的正規護士。但當記者詢問其是否為醫療機構時,對方則拒絕向記者提供相關證明。
非法行醫背後,護患雙方都存安全風險
護士依託網絡&&進行上門護理服務是否都屬“違法”?護患雙方又存在哪些風險?
2019年2月,國家衛健委正式發布《關於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及試點方案,支持醫療機構利用在本機構註冊的護士,依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以“線上申請、線下服務”的模式為主,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動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護理服務。
方案要求,開展試點的機構必須是確定取得資質並已具備家庭病床、巡診等服務方式的實體醫療機構,派出的註冊護士應當至少具備五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和護師以上技術職稱。試點醫療機構在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前對申請者進行首診。
“然而現在一些不具備提供上門護理服務資質的主體無法達到相應標準,相關護士的行為也涉嫌非法行醫,存在諸多風險隱患。”某市衞生主管部門一位負責人&&,“互聯網+護理服務”的核心在於為患者提供便捷的上門護理預約渠道,不同於“互聯網問診”主要集中在線上,“互聯網+護理服務”最終的服務場景仍然以線下為主,因此相關制度對執業環境、服務項目、護理流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記者了解到,為保障患者健康安全,2019年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方案中明確了“互聯網+護理服務”的具體服務項目和規範,並依據需求、風險、易操作程度等形成項目清單。
上述負責人舉例説,考慮到靜脈注射存在藥物不良反應等諸多風險,“清單”中並不包含這一項目,然而一些“非試點”機構則公開在&&上提供靜脈注射服務,甚至在微信群中派發上門輸液的“訂單”。
上海某區級醫院在職護士小劉(化名)&&,需要上門護理的患者大多是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但也不乏一些因嫌麻煩不願意去醫院的年輕人。
在小劉看來,第三方&&為解決患者需求、為護士群體增加收入提供了渠道,但至於&&是否具備資質,以及&&提供服務人的信息、病史是否真實等也確實難以分辨,“但可以確定的是,不出事各取所需,一旦出了事兒,護士執業註冊地在醫院,不在&&,護士自己要承擔責任。”
此外,多位業內人士&&,一些“野生”機構的護理器具來源、是否嚴格消毒等情況均不明確,患者所用藥品的質量、來源也難以保障,“由於沒有醫療機構‘背書’,一旦發生醫療事故,不僅護士要承擔全部責任,患者及家屬後續追責難度也極大。”
某康復醫院在職護士小徐(化名)則&&,護理從業者主要以女性為主,在密閉的空間裏如遭遇不法分子,自我保護能力較弱。
記者以“在職護士”的身份向幾家第三方&&諮詢“人身安全如何保障”的問題。部分&&回應,會有錄音、定位功能,並為護士購買了醫療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保險,但也有部分&&由於訂單量較少,不提供保險類的服務。
推動“互聯網+護理服務”良性發展
多位受訪業內人士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醫療機構、網絡&&應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相關網絡&&和人員的監管和督導,推動“互聯網+護理服務”良性發展。
“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聯動監管,排摸不在試點名單內或不具備線下護理資質的第三方&&,對違規&&及違規護理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形成警示效應。”上述某市衞生主管部門負責人&&,尤其是針對各個社交或短視頻&&,應加強關注,要防範通過網絡&&“私域引流”,利用微信、QQ“派單群”提供上門護理的行為。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護理部主任侯黎莉認為,醫療機構應加強院外護理行為的督導,向在院護士明確院外護理的風險和責任認定,引導護士入駐正規&&。做好院外護理培訓,加強突發狀況應對能力。此外,對院外護理涉及的人員、器具及藥品,要做好備案和記錄。
多位業內受訪者呼籲,屬地衞生主管部門及醫療機構應加強宣教,發揮基層衞生服務中心、家庭醫生與居民的&&和紐帶作用,引導患者通過正規渠道和&&預約上門護理服務,提示患者加強風險意識,仔細審閱&&以及護理人員的資質,保障自身權益和安全。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袁全 蘭天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