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閉幕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恒認為,總體上看,此次債務置換規模力度很大,體現了發展中化債和以時間換空間的思路,同時反映出中央政府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並推動經濟增長的決心。
羅志恒&&,在當前地方政府面臨較大債務壓力與經濟發展任務的雙重背景下,新一輪債務置換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地方政府而言,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隱性債務有利於實現隱性債務顯性化,優化地方債務結構,減輕付息壓力。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債務置換釋放出的財政空間,地方政府能更靈活地調配資源,支持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發展,比如教育、醫療、環保等,從而增強地方經濟的內生動力和社會福祉。具體而言,有四重意義:其一,債務置換實現了部分隱性債務顯性化,債務更加公開透明。其二,以利率更低、周期更長的政府債券置換舉債成本高、周期短的隱性債務,以時間換空間,因此債務置換的過程也是降低風險的過程,體現了化債的本質是化解風險。其三,債務置換減輕了地方政府化債的壓力,地方政府能騰出更多的財力和精力用於發展經濟和提供公共服務。其四,債務置換有利於地方政府更好落實減稅降費,有利於改善營商環境。
羅志恒認為,對於城投公司而言,債務置換有助於城投公司剝離歷史債務包袱,輕裝上陣,為城投公司的轉型發展提供堅實基礎。長期以來,城投公司作為地方政府投融資的重要助手,在推動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鎮化進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隨着前期大規模投資帶來的債務積累,部分城投公司面臨一系列問題。通過債務置換,城投公司能夠有序剝離隱性債務,實現債務責任在政府與&&之間的明確劃分,即“政府的歸政府、&&的歸&&”,從而降低債務負擔、提升財務穩健性。通過這一舉措城投公司能夠將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入到經營性業務的發展中,聚焦於提升自身的運營效率和盈利能力,進而為城投公司的成功轉型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