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9月5日電(記者趙瑞希)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産政策措施的通知》,6日起深圳分區優化調整居民購買商品住房政策、分區優化調整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政策、優化調整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成年單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貸款利率不再區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根據通知,符合深圳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在羅湖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購買商品住房不限套數。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前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證明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在上述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限購2套。
符合深圳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居民家庭在福田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購買商品住房套數不變,即深圳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前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證明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不能在上述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
在鹽田區、大鵬新區購買商品住房,不再審核戶籍、社保等購房條件,不再限制購買套數。
通知明確企事業單位可在深圳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解決員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需同時滿足設立年限滿1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達1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10名及以上條件。企事業單位在本市其他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無需滿足上述條件,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通知明確優化調整個人住房信貸政策。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深圳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要求和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在利率定價機制安排方面不再區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確定每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