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2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近日印發《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工作指引》,系統規定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的適用範圍、線索來源、重點領域、辦案質效和大數據運用等內容,為各級檢察機關精準規範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提供了遵循。
工作指引要求,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時,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選擇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方案和措施;強調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應當依法規範開展,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及時提起訴訟,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
工作指引明確了六大重點關注領域:涉未成年人食品藥品安全治理;未成年人的玩具、用具、游戲游藝設備、游樂設施等産品質量和安全生産治理;托育機構、幼兒園、學校、教育培訓機構、校園周邊治理;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住宿經營場所、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等治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和網絡保護;其他可能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涉及公共利益的領域。
工作指引提出,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召開聽證會,可以聽取未成年人意見。工作指引明確,通過行政處罰、刑事追訴能夠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的,一般不再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此外,工作指引對訴訟請求類型作出細化和規範。在行政公益訴訟中,可提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或者無效、撤銷或者部分撤銷違法行政行為、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變更行政行為等訴訟請求;在民事公益訴訟中,則可依據法律規定提出懲罰性賠償訴求,增強對違法行為的震懾力。(記者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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