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生態環境監測專門行政法規公布,有何亮點?-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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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8 21:45:52
來源:新華網

首部生態環境監測專門行政法規公布,有何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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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 題:首部生態環境監測專門行政法規公布,有何亮點?

  新華社記者魏弘毅、高敬

  近日,《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正式公布,這是我國首部生態環境監測專門行政法規,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有何亮點?如何落實條例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11月18日舉行吹風會,介紹相關情況。

  “條例着力破解制約生態環境監測發展的痛點難點,構建了覆蓋全面、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制度框架。”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司長張大偉説。

  條例從厘清生態環境監測的實施主體入手,創新性地將其分為公共監測和自行監測兩類。張大偉&&,公共監測的實施主體是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目的是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自行監測的實施主體是負有法定監測義務的企事業單位,制度設計的重點在於規範監測行為。

  此外,條例清晰界定了各相關方在監測活動組織實施、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責任義務,首次明確企事業單位建立自行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制度的法定義務,並引導監測行業從無序擴張轉向高質量發展。

  開展監測服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是生態環境監測的重要力量。條例明確,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如何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資質管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司副司長張磊柱&&,針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存在能力要求不足、“內卷式”競爭等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生態環境部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進行了修訂,將於近期&&。

  規範涉企檢查、提升監管質效是優化營商環境、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的重要舉措。條例明確,鼓勵運用非現場檢查、遙感監測等非接觸式技術手段,推動監管更加高效、更有溫度。

  “隨着現代監測技術的進步,我們結合環境質量監測和衛星遙感等數據,通過無人機、走航車等非接觸技術手段開展監督監測,盡可能做到‘不入企’‘零打擾’。”張大偉説。

  數據弄虛作假是生態環境監測領域的“頑疾”。條例從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出發,着力完善防範和懲治監測數據造假的制度機制,對參與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規定了嚴格嚴密的法律責任。

  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處罰力度。條例對技術服務機構弄虛作假行為,既設置了罰款處罰,也有禁業規定,還規定了吊銷資質,防止“換馬甲”逃避制裁。

  實施“雙罰”,構建完整責任鏈條。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告訴記者,條例分別明確了對“委託方”排污單位,以及“受託方”技術服務機構的法律責任,力求破除排污單位推卸責任、技術服務機構“包合格”的潛規則。既罰單位,又罰負責人員,破除讓具體工作人員當“替罪羊”的僥倖。

  部門聯動,明確了監測設備生産單位的責任。有些生産廠家故意在監測設備上設置便於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後門”。依據條例,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將該設備有關情況以及其生産者、銷售者向社會公布,並通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多部門合力打擊造假。

  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進行事中事後監管十分必要。張磊柱&&,將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從壓實機構主體責任、加強信息通報交流、組織聯合監督檢查、強化失信聯合懲戒等方面,進一步強化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以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為契機,持續完善生態環境監測制度,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監測支撐。”張大偉説。

【糾錯】 【責任編輯: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