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李石松受賄案一審宣判-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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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8 17:33:44
來源:新華網

雲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李石松受賄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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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貴陽11月18日電 2025年11月1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雲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李石松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石松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追繳在案的李石松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現場圖。(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經審理查明:2005年8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擔任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處長、處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秘書長,雲南省紅河州委常委、副州長,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廳長,雲南省曲靖市委副書記、市長,雲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0025億余元。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石松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李石松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鋻於李石松有重大立功表現;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其中李石松實際所得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可對其依法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8月1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石松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石松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四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糾錯】 【責任編輯:焦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