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予以取締!民政部公布8起非法社會組織典型案例-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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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25 16:24:56
來源:新華網

均予以取締!民政部公布8起非法社會組織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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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朱高祥)民政部25日公布了地方民政部門依法查處的8起非法社會組織典型案例。這些非法社會組織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有的擾亂市場管理秩序,有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均被依法取締。

  在“中國收藏品共享協會”案中,“中國收藏品共享協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組織設有組織架構,制定了組織“章程”,印製、發放《會員證書》;通過偷拍盜攝、惡意剪輯等手法進行虛假宣傳,公開宣稱其為“經政府有關部門登記註冊的合法社團”,並打着所謂“國字頭行業協會”的旗號,在網絡&&招募會員、收取會費,售賣服務和錢幣古玩等商品,具有較強的迷惑性。2024年9月,河北省廊坊市民政局依法對“中國收藏品共享協會”予以取締。

  在“中國質量認證監督管理中心”案中,“中國質量認證監督管理中心”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該組織對外宣稱其為國際性、公益性、學術性、專業性的品牌培育機構,設立“委員會”“協辦中心”等多個下屬機構,其中“委員會”設有專職理事、常務理事,並下設辦公室、秘書處、網絡部、推廣部、審核部、編輯部等多個部門。該組織冒充正規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攬會員,並向相關企業頒發綠色食品、榮譽企業等證書、獎牌,擾亂了市場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4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對“中國質量認證監督管理中心”予以取締。

  此次公布的案例還包括“中國室內空氣凈化協會”案、“中國國際東盟應急救援中心柳州支隊”案、“中國靈兒詩詞文化研究院”案、“上海市蘇商企業聯合會”案、“廣東藝術教育行業聯盟”案、“高校校友灣區大聯盟”案等。

  民政部提醒有關機構和社會公眾,在與社會組織開展合作或參與其活動時,可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微信號:chinanpogov)核實其身份;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的,請及時向當地民政部門舉報。

【糾錯】 【責任編輯: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