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免稅公司員工“套購”千件免稅品私售萬件有稅贈品被判刑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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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5 18:32:33
來源:新華網

海口一免稅公司員工“套購”千件免稅品私售萬件有稅贈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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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海口6月15日電(記者劉鄧)海口市一免稅公司員工許某為牟利,“套購”免稅品1627件,還夥同他人利用管理漏洞和職務便利,監守自盜上萬件有稅贈品私售。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許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並罰,法院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2月起,許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海南離島免稅相關政策的情況下,找親戚朋友借用他人離島信息及免稅購物額度購買免稅品,待離島人到機場提貨後,許某利用其在機場工作的便利,將離島免稅品從機場員工通道帶離機場,或由離島人離島後郵寄給許某。

  為達到銷售牟利的目的,許某通過各免稅品公司的廣告推廣群,添加了其他購買人的社交賬號,並加入其他代購群推銷上述免稅品。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間,許某共套用他人離島免稅額度購買1627件價值75.7萬餘元的商品,銷售回款91.32萬餘元。經洋浦海關計核,涉嫌偷逃稅款18.44萬餘元。

  法院另查明,2022年,許某擔任海口美蘭機場某免稅店有限公司儲運組有稅倉庫管理員,其與儲運組組長趙某(另案處理)合謀,利用管理漏洞,將本應發放給免稅門店的有稅贈品,私自拿出銷售獲利。

  2022年5月至12月期間,許某、趙某合謀共6次將公司有稅贈品私自拿出銷售,許某通過社交賬號共向沈某甲、沈某乙等人,銷售面霜、護膚水等商品至少10005件,共計72.15萬餘元,其分得57.97萬餘元。

  法官介紹,以牟利為目的為他人購買免稅品或將所購免稅品在國內市場再次銷售的;組織、利用他人購買離島免稅品的資格和額度購買免稅品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屬於離島免稅“套代購”走私違法行為。該行為不僅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更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法官提醒,廣大群眾要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堅決遠離“套代購”行為。

【糾錯】 【責任編輯: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