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5月14日電(記者李寧、柳澤興)5月15日是第16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青海省公安廳於14日向社會發布5起經濟犯罪典型案例。
例如,段某某合同詐騙案。2022年4月,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買賣二手房合同詐騙案。經查,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間,段某某利用其註冊經營的房屋中介公司,騙取買賣房屋雙方信任,誘使房屋買賣雙方簽訂合同。編造因銀行貸款需要、出賣方催款、必須一次性轉付等謊言,要求將購房款、定金、預付款等交由其公司保管,先後將17名受害人共計353萬餘元資金佔為己有,並用於個人消費。2023年5月17日,西寧市湟中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段某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警方提示,購房前請認真查驗核對中介機構、服務人員等是否具備相關資質,相關手續是否合法;二手房交易中應查驗不動産登記證書等權屬證明材料,産權不明不交易;資金支付選擇政府監管模式,原則上不採用現金交易模式。同時,謹記要查驗相關手續,保證合法合規不受損,增強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其他典型案例包括:王某非法持有、運輸假幣案,王某等人集資詐騙案,陳某信用卡詐騙案,保某某挪用資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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