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 題:想當“網紅”為何反陷官司?
新華社記者吳文詡、余佩璇
近期,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受理16起涉及演出經紀糾紛案件,被告均為年輕女性,其中15人為在校大學生,原告則是同一家傳媒公司。
簽約全球範圍內演藝事務合約、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專業團隊量身打造素人“網紅”……記者調查發現,看似光鮮靚麗的“造夢”計劃,帶來的卻是“違約”被起訴、被要求賠償數十萬元的“噩夢”。
十余名在校大學生遭遇違約官司
2023年10月,大學生小關(化名)在某社交&&上收到一條私信。對方自稱北京某傳媒公司,&&小關形象氣質好,符合公司培養條件,可以免費提供“素人精品IP孵化”服務,並希望與其簽約。
抱着獲得一份兼職的想法,小關同意了對方的邀約。次日,該公司一名員工添加小關的微信,進一步介紹業務:“主要做穿搭和美粧,不需要交錢,無直播要求,公司僅剩最後一個名額,正規業務,無任何風險。”
在對方發來的正式合同中,小關看到明確提及直播等拍攝內容,要求較為嚴苛,違反需要支付高額違約金。對此,該工作人員&&:“合同僅為模版,不會追要違約金,也無需按照合同履行拍攝義務。”
確認完拍攝方式和時間等具體問題,小關與該公司線上簽約。然而,一個多月後,該公司“專屬運營人員”卻要求其進行直播。小關&&“之前溝通沒有直播”,但對方態度強硬,稱合同上明確列出需要直播,口頭承諾不算數,並在此後一直催促小關直播。
小關參加過幾次簡單的拍攝,自行墊付了部分費用,但報銷申請卻被公司以拍攝質量達不到要求等為由拒絕。雙方就直播、報銷等問題多次溝通無果,該公司稱小關“不履行合同”,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近30萬元。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法官魏若男説,這家公司同樣案由的訴訟共16件,被告主要是在校大學生,要求賠償金額都在30萬元上下,目前都以撤訴結案。
“廣撒網”簽約、承諾不兌現
記者調查發現,這家傳媒公司先是在網絡&&有針對性地“廣撒網”,再利用在校大學生不熟悉“網紅”行業規則和相關法律條款,誘惑其簽約,通過設計不公平的合同內容或進行虛假承諾,導致其陷入法律糾紛。
多名學生&&,“噩夢”的開始都源於一條免費打造素人“網紅”的私信。據了解,該公司會通過關鍵詞搜索等篩選出有自我展示需求的大學生用戶,一一發私信&&,並反復強調免費、多個成功案例、正規企業等來打消對方的疑慮。
“前期溝通時基本達成一致,對方還給了一些承諾,不知不覺就放鬆警惕相信了。”大學生小林(化名)説。而一旦簽約,之前談好的條件則成了“空頭支票”,“明明説好不直播,不用按合同走,現在卻拿直播卡我們違約。”
小林等人向記者展示了與該公司簽訂合同前的聊天記錄,對方工作人員明確承諾沒有直播要求、合同僅是模版、裏面的條款不作數等。
記者注意到,該公司提供的《&&公司合作協議》,工作時長、工作強度等條款明顯不適用兼職在校大學生。例如,合同規定“每月直播不少於24日,每日直播時長不少於3小時”,並要求除直播外,按時、保質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大學生要正常上課,這樣的工作量怎麼可能完成?”一位受訪業內人士質疑道。
“公司明知第二天在異地拍攝,卻多次故意在前一天傍晚才通知,我需要提前和學校請假、買票,時間根本來不及,只能被迫‘違約’。”小關説。
據了解,該公司曾承諾會安排專業運營人員對接,提供相關拍攝設備及拍攝技巧、賬號運營、視頻剪輯等各類培訓。但實際上,培訓僅為幾個電子文檔供線上自學。
此外,該公司在提交的民事起訴狀上,列舉了作品創作及製作、運營、藝人生活管理、推廣宣傳包裝等費用近9萬元,均無法有效證實。
比如共計3小時的拍攝費用,涉及攝影師人工費、交通費等4萬餘元,而相關攝影師提供的手寫證據材料顯示,其為該公司在社交&&上找的臨時工,並非所謂的“大牌攝影師”,每小時收費僅為幾十元,也並未産生交通費、差旅費等。
記者&&上原告的出庭律師楊律師,追問原告公司是否涉及存在騙局,楊律師&&案件由同事代理,自己只是臨時應急出庭,且代理案件的同事也不方便接受採訪。
記者在企查查上發現,該傳媒公司成立於2023年8月11日,註冊資本100萬元;2024年1月,因為登記住所無法&&,被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管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加強行業規範 提高防範意識
《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24)》顯示,截至2023年12月,職業主播數量已達1508萬人,主要短視頻&&日均短視頻更新量近8000萬,日直播場次超350萬場。
受訪業內人士和法律界人士&&,網紅經濟作為新興業態,為許多年輕人提供了展現自我、實現夢想的機會。但當前行業內公司良莠不齊,尤其是網紅培訓行業,套路深,甚至暗藏騙局,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制定更加嚴格的法規和行業規範。
法院審理時認為,從雙方提供的證據來看,傳媒公司存在誘導簽訂霸王合同、故意設置違約“陷阱”的可能。為了有效維護在校大學生的合法權益,法官與原告律師闡明相關事宜,最終該公司選擇撤訴。
有律師認為,個別不法公司通過“廣撒網”定位相關群體,用誘導、哄騙等手段促使對方簽下霸王條款,再以支付簽約費、虛增收入等方式作為違約成本獲取不當利益,應堅決予以打擊。
魏若男説,年輕群體要提高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簽署協議時應仔細查看協議條款,特別注意賞罰、違約條款,切勿輕信口頭承諾。
當收到“橄欖枝”時,如果確有需求,應選擇業內知名度和專業度高的公司,盡量線下了解公司內部當前運營和主播培訓情況、公司體量、個性化包裝方案等,並留存完整的聊天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