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商標注冊秩序“紅綠燈”-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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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18 08:24:20
來源:光明日報

管好商標注冊秩序“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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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眼觀】

  “法院的公正判決還了誠信經營企業一個公道,也維護了我們多年的商譽。”拿到判決書,江蘇南京某公司負責人難掩激動。

  日前,被稱為“受讓人惡意搶注商標‘第一案’”的某貝駕考商標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落槌,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上訴人停止使用含“某貝”字樣標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發表聲明消除不良影響,連帶賠償南京某公司損失20萬元。

  商標是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無形資産和重要的智慧財産權。近年來,我國商標品牌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商標申請注冊品質不斷提高,品牌影響力不斷增強。截至2023年底,我國有效商標注冊量為4614.6萬件。

  但同時,“傍名牌”“搭便車”“囤商標”等商標惡意注冊行為時有發生,從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商標被惡意搶注,到“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被搶注商標……惡意搶注商標現象頻頻進入公眾視野,引發廣泛關注,不僅嚴重損害權利人合法利益,也擾亂了我國商標注冊管理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如何管好商標注冊秩序“紅綠燈”,保障企業及個人合法權益不被侵害?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1、知名商標不容非法“搭便車”

  搶注“王麻子”商標後被裁定無效,某公司提起行政訴訟被駁回。近日,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通報了一起商標訴訟案——百年老字號“王麻子”商標訴訟案。法院認為,某公司搶注“王麻子1651”商標,侵犯了百年老字號“王麻子”的商標權。

  談到“菜刀”等刀具,就不得不提“王麻子”。“王麻子”品牌始創于1651年,其傳統鍛制技藝已被國務院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2011年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由于具有百年技藝積淀,“王麻子”廚刀有著廣泛的市場基礎與商業價值。

  但是,某公司卻搶注了“王麻子1651”的商標,注冊種類是紙和切紙刀,而“1651”正是老字號“王麻子”創立的西曆年份。老字號“王麻子”遂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提出無效請求。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裁定“王麻子1651”商標無效,“王麻子1651”商標所有權人認為該裁定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經調查,“王麻子1651”的商標侵犯了老字號“王麻子”的商標權,認可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的廢除行為,遂判決駁回“王麻子1651”商標所有權人的訴訟請求。該案主審法官李輝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從商品用途來看,切紙刀與菜刀、剪刀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從消費渠道來看,彼此也有高度重合。中華老字號“王麻子”經宣傳和使用已經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如果其他主體再申請注冊商標,有義務避讓。

  近年來,搶注商標“搭便車”“蹭熱點”等現象時有發生,不法行為人通過將公共資源、社會熱點、突發事件中的特有詞、名人姓名,以及他人在先知名品牌等具有較高公眾關注度的標誌搶注為商標,意圖利用其所具有的“流量”及附加商業價值,變現為不正當商業利益。

  今年全國智慧財産權宣傳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林廣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要準確適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大對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申請注冊商標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攀附他人企業名稱等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商標注冊秩序和市場競爭行為,切實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而有效緩解當事人維權“焦慮”。

  “商標的價值在于使用,商譽應通過誠信經營不斷積累,試圖以‘搭便車’‘蹭熱度’‘傍名牌’方式走捷徑是行不通的。加大對商標惡意注冊的打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無疑是給創新主體吃下‘定心丸’,對于促進我國經濟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華商標協會秘書長吳東平説。

  2、商標注冊切忌“囤積居奇”

  商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國科創型企業的智慧財産權布局,往往是“市場未動,商標先行”。但是,惡意搶注囤積商標成了一些企業、個人的生財之道,通過注冊大量與他人品牌相似或潛在熱門商標,以期通過轉讓或許可獲取高額利潤。以至于不少企業通過誠信經營樹立起的品牌,最後竟發現是“為他人作嫁衣裳”。

  2022年3月,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發布持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的通知,重點打擊十類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的商標惡意囤積和商標惡意搶注行為。

  在某貝駕考商標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南京某公司運營某貝駕考網站及手機軟件,但上海某公司卻搶注“某貝”商標,並授權西安某科技公司、西安某公司使用。後來,西安某公司反向投訴南京某公司,請求平臺下架其應用軟件。南京某公司認為二公司侵犯其合法權益,將其告上法庭。該案經過一審、被告上訴,陜西高院作出終審判決。

  對惡意搶注商標的受讓人,現行法律中並未規定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在該案中能否判決惡意搶注商標的受讓人承擔不正當競爭民事責任,全國尚無先例可循。“兩被告在明知‘某貝’商標在線上駕考領域的知名度的前提下,不但不進行合理避讓,反而積極尋求受讓‘某貝’商標,上線‘某貝’線上駕考軟件,攀附商譽的意圖明顯,符合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客觀要件,故盡管其並非惡意搶注人,而是實際使用商標的受讓人,也應承擔不正當競爭責任。”該案二審審判長、時任陜西高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袁輝根表示。

  上海某公司作為“某貝”商標的惡意申請注冊行為人,2012年至2020年間大量囤積、搶注商標達707件,其中不乏“電影天堂”“橙光遊戲”“鄭多燕”等名稱,其搶注大量商標卻並未實際使用,而是用于轉售,攀附商譽和惡意搶注的意圖明顯。

  但由于上海某公司並未列入該案被告,其無須承擔該案的不正當競爭的民事責任。結案後,陜西高院向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發出案件線索移送函。

  “目前商標法已規定,在先權利人在原范圍內使用商業標誌的可不認定為侵權,但其能否對惡意搶注行為起訴要求其承擔不正當競爭責任,尚無明確規定。不過,從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性質看,其本身是以侵害他人權益為目的實施的行為,與一般侵權行為無實質差異。”袁輝根表示。

  但也應看到,企業選擇大量甚至全領域注冊某一商標,可能是為了防止自己的商標、商號等被不正當搶注,進而避免對其商業布局、商譽造成不利影響,比如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注冊了上千個商標,涵蓋眾多領域。

  與此同時,大量注冊商標若並未實際使用,也容易造成商標“閒置”。如何在有效穩定市場主體商標維權預期的同時,充分維護商標注冊使用秩序?

  “要嚴格貫徹商標法鼓勵商標使用的價值導向,促進商標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有機協調,對于僅注冊商標,但不進行真實、合法、有效使用的,支援商標行政執法機關依法予以撤銷,有效清理‘閒置商標’。”林廣海表示。

  3、多渠道維護企業商標權益

  “搶注並不意味著當然取得注冊,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對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搶注的商標申請,依法作出駁回決定,穩定合法經營者的合理預期。”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持續完善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強化信息化技術應用,關口前移,嚴打囤積行為,末端限制違法轉讓牟利,構建了全流程治理工作體係,將絕大部分商標惡意注冊行為遏制在源頭,使其無法得到注冊授權。

  2023年5月,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印發《係統治理商標惡意注冊促進高品質發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健全依法從嚴打擊商標惡意注冊行為工作機制,全領域深化打擊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等,多方面係統治理商標惡意注冊。

  當前,我國已有較為完善的商標權利保障體係。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法官劉義軍表示,根據商標惡意注冊的不同情形,在先權利人通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是通過行政程式及行政訴訟進行商標確權,針對惡意搶注的商標提起商標異議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等程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通過民事訴訟程式行使訴權,依據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規向人民法院起訴尋求救濟。三是通過行政管理部門投訴進行維權,向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部門反映投訴。

  吳東平表示,商標是品牌的重要載體,是企業的核心智慧財産權,企業要及時進行商標注冊,做到事前防范,未雨綢繆;強化商標動態監測,加強對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的排查預警,一旦發現其他市場主體有“傍品牌”“搭便車”等行為,申請注冊與本企業相同、近似的商標,可充分利用異議、無效宣告等法律救濟途徑,做到及時發現、精準打擊。

  “實踐中發現,有的企業採取購買商標而不是自行申請的方式獲得商標,一旦涉訴,如果轉讓人係惡意囤積商標或者惡意搶注者,那麼即便是企業受讓的商標,依然存在被無效宣告的風險,可能會‘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企業在受讓商標時,要謹慎審查該商標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劉義軍表示,商標的本質在于使用,企業要按照商標注冊的標識及商品類別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在商業使用中,避免將注冊商標變形、異化使用,或用在非核定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同時,企業要規范留存銷售合同、發票、廣告宣傳等商標使用證據,以便維權之需。(記者 王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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