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全球數字經濟大會(GDEC)第五屆中國數據要素50人論壇日前在京舉行。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副主任、研究員王建冬,以“公共數據産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與路徑”為題發表了主題演講,系統闡述了公共數據定價的邏輯框架、戰略意義及未來挑戰。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副主任 王建冬
破題:牽住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牛鼻子
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數據納入生産要素範疇,“數據20條”提出支持探索多樣化、符合數據要素特性的定價模式和價格形成機制,推動用於數字化發展的公共數據按政府指導定價有償使用。
數據要素在優化各類生産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實體經濟全要素生産率、撬動資産化金融創新等方面具有顯著的乘數效應,有望催生十萬億級規模市場。在此背景下,探究數據要素價值及收益分配機製成為進一步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點問題。
公共數據因兼具公共屬性、普惠價值和巨大的市場應用需求等特點,推動公共數據資源的定價和流通成為活躍數據要素市場的關鍵,也是完善社會治理、提高政府數字化服務水平的重要途徑。優先探索公共數據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公共數據價格錨定物的作用,牽住數據要素資源配置的“牛鼻子”。
探索: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率先開展數據價格研究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數據局等上級部門領導下,取得多項數據價格的研究和成果突破,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工作摸索出重要路徑。
結合前期的廣泛調研和專題研究,支撐《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數據局關於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65號)研究編制,推動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納入政府指導定價目錄,促進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活動在監管範圍內合規進行。
聯合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福建省公共數據有償使用定價策略研究,探索出“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多方共贏機制,相關推進方案有效指導首批政府指導定價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産品交付,獲得央視新聞聯播專題報道。
聯合交叉信息(清華)核心技術研究院啟動全國數據資産圖譜網絡,在全國十個數據交易所(及交易中心)開展數據要素價格監測工作,重點分析數據要素價格變動原因、趨勢,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助力數據交易價格健康運行。
積極開展數據價格評估服務和人才培養工作,啟動數據資産評估計價服務中心和數據要素評估計價中心,並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圍繞數據要素基礎知識、數據資産價值評估、合規評估、安全評估、質量評估等內容開展人才能力評價合作。
方案:構建適配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價格機制
要明確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價值生成路徑和參與分配的主體,理清公共數據資源利益調節的關鍵環節及對象。公共數據資源的價值生成依託於清晰的流轉路徑,主要是3個環節:一是由政府授權機構(即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對原始數據進行初步加工,形成標準化初級數據産品;二是由企業(即二級開發方)基於一級産品開發面向具體場景應用的數據産品和服務;三是用數需求方通過數據交易&&基於市場化的價格機制購買數據産品並進行使用。
在公共數據流轉及價值創造過程中,供數方、實施方、運營方、加工方、&&方、用數方、服務方、監管方等利益主體通過對數據要素、技術、數據産品加工、應用形成價值創造網絡,在財政部門、數源單位、數據運營機構、數據加工方之間設置合理的分配原則和分配方式、調節不同機構和部門間的利益分配,有利於激勵各類主體參與公共數據市場化配置的活動高效運行。
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服務定價層面,採取政府指導定價機制,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價格調查、成本監審的基礎上,按照成本加成法核定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開展公共數據一級開發的准許收入。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可在准許收入範圍內參考相關數據産品和服務收費價格對運營的各類公共數據産品進行自主定價,並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公共數據運營機構依據《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建立相應的公共數據使用場景清單,並根據申請材料確認納入有償或無償使用場景。對有償使用場景收取公共數據使用費,應無償使用的不得以任何名義收費。
建議:發揮公共數據價格機製作用,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長效運行
持續探索形成公共授權運營收益分配的政策閉環。堅持普惠、合理、公平的原則,建立公共數據有償使用費標準,將公共數據有償使用費納入地方政府的非稅收入所得。將公共數據資源有償使用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收入,明確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納入政府國有資源(資産)有償使用範圍,公共數據資源有償使用收益用於反哺財政收入。探索建立各級政府機構“四定”制度改革,在原來三定(定編、定崗、定責)的基礎上增加“定數”,形成政府部門數據採集、持有、治理、授權和收益反哺閉環機制。
將公共數據作為全社會數據定價之“錨”。持續探索公共數據要素價格機制,為後續的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市場化定價提供基準參考。結合成本調查、價格監測監管、價格監審和價格調節等多種措施,探索構建“數據産品收費定價、數據資源有償使用”的初次分配以及“數據運營收益納稅、授權運營績效激勵、信息化補償性服務”二次分配相結合的利益分配機制,加強公共數據價格監審和調節、完善公共數據價格治理機制,打造公共數據資源“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的良好生態。
構建公共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長期戰略規劃。當前數據市場活躍度相對較低,基於成本法的定價機制便於快速確定公共數據公允價格,同時有助於推動大量優質低價的公共數據資源進入市場。從長遠來看,定價機制將隨市場成熟度動態調整,在數據要素市場充分活躍和不妨礙社會主體創新積極性的前提下,可以適時啟動探索基於市場法和收益法的公共數據定價機制,有效發揮市場作用,促進數據要素市場長遠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