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記者魏玉坤、王悅陽)記者11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關於優化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市場報價的通知(試行)》,旨在推動構建符合新能源發電特性、分佈格局、經營現狀的市場報價方式,規範電力市場運行秩序,提升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效率,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雙碳目標實現。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通知在遵循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不新增經營主體等前提下,逐步放開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報價限制,允許多個場站在同一固定場所提交報價信息,並明確集中報價條件、工作流程等要求,加強相關主體報價情況監測及監管,推動新能源靈活參與市場交易,提升市場效率。
通知明確,參與集中報價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原則上集中後的總裝機規模不應超過所在省(區、市)電力市場單個最大燃煤發電廠裝機規模(不含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電源)。集中報價工作採取申請公示備案管理,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集中報價,不改變其獨立市場地位、調度管理關係、交易結算關係等。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應充分發揮市場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強化新能源發電企業集中報價自律管理。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國家能源局將做好通知的宣傳解讀工作,指導有關地區能源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構等單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新能源集中報價行為監管。同時,將密切關注電力市場建設情況和新能源參與市場情況,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動態修訂通知,持續健全和完善電力市場相關政策,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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