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吳雨、任軍)記者11月28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發文,規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行為,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預防和遏制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對外公布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指導金融機構合理、有效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等行為。
管理辦法提出,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識別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客戶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據客戶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風險狀況,採取相應的盡職調查措施。涉及較高洗錢、恐怖融資風險的,應當採取相應的強化盡職調查措施,必要時可以採取與風險相匹配的洗錢風險管理措施。涉及較低洗錢、恐怖融資風險的,根據情形採取簡化盡職調查措施。
管理辦法還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客戶身份資料包括記載客戶身份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以及反映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情況的各種記錄和資料。
此外,根據管理辦法,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交易記錄包括關於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業務憑證、單據、業務函件和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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