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完善免稅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費的通知》,從支持國內商品進店銷售、擴大免稅店經營品類、放寬免稅店審批權限、完善免稅店便利化和監管措施等方面細化舉措,進一步加大免稅店對&&境旅客購物消費的吸引力。
免稅店是設立在對外開放口岸、市內特定區域或者&&境運輸工具上,向&&境旅客等特定人群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目前,我國共設有口岸出境、口岸進境、市內免稅店等6種類型免稅店(不含海南離島免稅店)。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免稅店政策不斷完善,銷售規模持續擴大,相關業務取得了長足發展。隨着我國&&境旅游持續增長,旅客消費結構更加多元,進一步優化免稅店政策,有利於更好滿足&&境旅客多層次、多樣化的購物需求,提升免稅購物體驗,引導海外消費回流,吸引外籍人員入境消費,促進免稅商品零售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此次政策的一大亮點,就是支持國內商品進入免稅店銷售。新規提出,鼓勵具有免稅商品經營資質的企業和經國務院批准允許參與免稅店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加大優質特色國內商品採購力度;有關企業採購國內商品,進入口岸出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銷售,視同出口,退(免)增值稅、消費稅。
同時,國內商品進店監管和操作手續將進一步優化。口岸出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經營國內商品退(免)稅監管和操作手續,採取“先銷後退”模式,也就是先將國內商品以有稅方式進入免稅店,免稅店以免稅價格銷售後,再集中向稅務機關辦理退稅,便利國內商品進店銷售。
此次政策還明確了國産品經營面積的要求。口岸出境免稅店、市內免稅店用於銷售國産品的經營面積原則上不少於其經營面積的四分之一,支持提升國産品的市場認可度和國際競爭力。
“之前免稅店很少有國貨,新政策從多個方面支持國貨進入免稅店銷售,可以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有力提振消費,擴大國內商品出口。”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研究員楊志勇説。
手機、微型無人機、運動用品、保健食品、非處方藥、寵物食品等便於攜帶、消費者需求較高的熱銷商品,今後也能進免稅店銷售了。
此次政策進一步擴大口岸出境免稅店、口岸進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商品品類,整合其經營品類清單。“這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動態調整,進一步豐富了免稅店經營品類,將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高凌雲説。
同時,熱銷商品將以更快速度與消費者見面。新規提出,優化進口免稅商品監管方式,加快境外已上市熱銷商品在我國免稅店的上架進度;鼓勵通過聯合採購等方式,吸引更多國際品牌將最新商品、熱銷商品等投入我國免稅店銷售。“免稅店商品有審批、上架的過程,新政策有助於讓消費者更快購買到熱銷商品,增強免稅店吸引力。”高凌雲説。
不止品類增加、上架提速,購物流程也將更加便利。新政策支持口岸出境免稅店、口岸進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提供網上預訂服務,允許旅客在市內免稅店預訂後在口岸進境免稅店提貨。有關部門和免稅商品經營企業將持續優化免稅購物流程,提升便利化水平,充分滿足旅客免稅購物的消費需求,並加強對免稅商品的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一系列舉措創新免稅店銷售模式,融入現代銷售元素,將更好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楊志勇説。
放寬免稅店審批權限,也是此次政策調整的一大看點。根據新規,口岸出境免稅店設立、口岸出境免稅店及口岸進境免稅店經營主體確定方式變更等審批權限,由現行財政部會同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審批,下放至口岸所在地省級有關部門審批。
同時,新規將現行口岸出境免稅店經營面積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口岸進境免稅店經營面積由國務院審批,調整為均由招標人或口岸業主與經營主體協商確定,經營主體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靈活調整免稅店經營面積。
高凌雲認為,簡化部分免稅店設立、經營主體確定方式變更、調整經營面積等審批流程,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發揮地方自身優勢,進一步提高免稅店的審批效率,實行差異化經營。
“政策組合拳將有效促進免稅商品零售市場發展,打造帶動面廣、顯示度高的消費新場景,更好提振消費。”高凌雲説。(記者 曾金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