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 題:連鎖餐飲企業如何管好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新規加強監管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市場監管總局28日發布《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有針對性的務實舉措,督促連鎖餐飲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當前,一些連鎖餐飲企業總部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懸空、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業總部只收取擴張費用,對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寬鬆軟”甚至根本不管,甚至有門店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給行業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
在當日市場監管總局舉行的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通過這一規定的實施,告誡廣大連鎖餐飲企業,不能只開店、不管店;不能只收費,不擔責;更不能“沒事的時候一家人,出了事相互踢皮球”。
近年來,我國餐飲業品牌化、規模化不斷增強。根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統計,我國餐飲連鎖化率從2020年的15%提升到2024年的23%。
結合連鎖餐飲企業覆蓋地域廣、管理鏈條長,門店數量和消費群體眾多,風險影響面廣等實際情況,這一規定着重從五方面加強監管——
一是首次明確了餐飲服務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分支機構等的定義。從過去單純的“看數量”到目前的“看模式”,着重解決過去由於認定標準不統一導致的“監管對象不明確”的問題。
二是着重解決企業總部對門店“管理寬鬆軟甚至根本不管”的問題,重點細化了企業總部應當承擔並落實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企業總部每年必須將一定數額的營業收入用於食品安全管理,並對由於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承擔責任。
三是着重解決“出了問題相互推諉”。明確界定了企業總部、分支機構、門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企業總部應當發揮統籌管理作用,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
四是着重解決連鎖餐飲企業“不知道怎麼管門店”的問題。企業總部應當制定原料採購、進貨查驗、加工製作等操作規程,通過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及時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
五是着重解決企業規模和監管層級不對應的問題。依據連鎖餐飲企業門店數量和風險等級,明確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在法律責任方面,這一規定明確了企業總部、分支機構、門店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相關要求等違法違規情形和相應的罰則。企業總部通過訂立合同等方式減輕或者免除自身食品安全責任的,將責令改正並處以相應罰款。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這一規定緊扣“連鎖”的核心要素,構建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制度機制、強化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壓緊壓實企業總部、分支機構、中央廚房、門店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共同築牢食品安全防線。
市場監管總局餐飲食品司司長俞路説,從今年以來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違法案例看,只有企業總部重視食品安全,設置食品安全紅線底線,把保障食品安全作為企業安身立命之本,方能打造“金字招牌”。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副會長武瑞玲説,協會將圍繞規定的實施,研究制定企業總部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相關團體標準。
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關鍵抓手。
順應食品行業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的需求,今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細化不同類型食品企業主體責任要求,相繼對集中用餐單位、連鎖餐飲企業&&規定。下一步,還將對食品銷售連鎖、網絡食品交易等分類制定相關責任規定,推動企業更好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