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25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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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25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