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齊琪)記者25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學校食堂大宗食材採購驗收管理工作指引》,進一步規範全國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大宗食材採購驗收管理工作,深化全國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校園食品安全制度體系,切實提升校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引強調,學校應在聽取學校膳食委員會、中小學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或家長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意見的基礎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採購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供應商生産經營的大宗食材。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商須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産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具備相應供應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實食品安全事件,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指引要求,學校大宗食材採購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溯、質量安全。採購食品及原料應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求的原則,禁止採購、使用不合格食材。在驗收管理方面,要求學校建立“雙人或多人聯檢”查驗制度,集體驗收,公開透明。對於驗收不合格或禁止採購的食材,應當場退回或銷毀,並如實記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採購數字化&&,推進電子化票證管理。
此外,指引對學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庫及貯存管理、檔案記錄管理、從業人員培訓等關鍵環節管理進行規定。明確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對學校大宗食材採購驗收的管理職責。要求學校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內容,每學期至少在食堂召開一次現場辦公會,中小學和幼兒園嚴格執行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堅持學校食堂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完善大宗食材信息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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