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我國人才科創領域成果豐碩,為科技進步與産業升級築牢根基。人才培養體系日益完善,金融支持體系逐步健全,科技創新成果顯著涌現,多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但同時,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不匹配、金融支持體系待優化、創新創業環境需提升等問題也逐漸凸顯,制約了人才科創的進一步發展。進入“十五五”時期,我國處於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關鍵階段。面對新機遇與挑戰,深化金融支持體系、推動人才科創與戰略新興産業深度融合至關重要。這需要從政策層面進行系統布局,從實踐層面探索創新模式,以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提升我國在全球科技競爭中的地位。本報告將深入剖析“十四五”成就與不足,展望“十五五”發展方向與策略,為未來人才科創發展提供參考與指導,助力我國在科技領域實現更大突破,贏得全球競爭主動權。
一、“十四五”期間人才科創金融協同發展的階段性成果
(一)科創人才培養與引進:構建多元化人才培養體系與優化人才引進機制
1. 人才培養體系不斷完善
一是跨學科人才培養模式。高校和科研機構積極探索跨學科人才培養模式,推動學科交叉融合。例如,清華大學設立了“人工智能+X”交叉學科項目,培養了一批既懂人工智能技術又熟悉其他學科領域的複合型人才。北京大學也推出了“新工科”計劃,加強理工科交叉學科建設,培養適應新興産業需求的創新型人才。
二是實踐能力培養。各地高校和科研機構加強與企業的合作,建立實習基地和産學研合作項目。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全國大學生實習公共服務&&”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國普通本科高校推廣使用“全國大學生實習公共服務&&”。學生參與實習實踐,顯著提升了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三是國際化人才培養。通過國際交流項目和聯合培養計劃,培養了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科創人才。例如,上海交通大學與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聯合培養項目,每年選派優秀學生赴MIT交流學習,提升了學生的國際競爭力。
2. 人才引進成效顯著
一是優惠政策吸引人才。各地通過優惠政策和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吸引了大量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國內優秀人才投身戰略新興産業。例如,深圳市政府&&了《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給予高額購房補貼、科研啟動資金等支持。二是創新創業環境優化。各地建設了一批高水平的創新創業基地,為人才創新創業提供了良好的&&。例如,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等,吸引了大量科創企業和人才入駐。
(二)金融支持體系逐步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與協同金融機制的構建
1. 多層次資本市場助力
一方面,科創板與創業板改革。科創板和創業板的改革為科創企業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資渠道。截至2023年底,科創板上市公司超過500家,累計融資金額超過7000億元;創業板上市公司超過1200家,累計融資金額超過1.5萬億元。這些資金為科創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另一方面,資本市場服務優化。證券監管部門通過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核效率,推動更多科創企業上市融資。例如,科創板的註冊制改革,將審核時間從傳統的6個月縮短至3個月,大大提高了企業上市融資的效率。
2. 政策性金融與商業金融協同發力
政府引導基金與産業投資基金方面,政府引導基金和産業投資基金在支持戰略新興産業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國家集成電路産業投資基金推動我國集成電路産業快速發展。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方面,商業銀行和風險投資機構通過投貸聯動、銀企合作等方式,為科創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如,中國銀行推出“芯動中銀”“藥研貸”等金融産品,為集成電路和生物醫藥企業提供專項貸款支持。
(三)科技創新成果顯著:重大原創科技成果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加速推進
1. 重大原創科技成果不斷涌現
一是人工智能領域。我國在人工智能領域取得了多項重大突破。例如,清華大學研發的“紫東太初”多模態大模型,實現了視覺、聽覺和文本模態的深度融合,在多模態理解與生成方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為智能駕駛、智能安防等領域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撐。二是生物醫藥領域。我國在生物醫藥領域也取得了顯著進展。例如,復星醫藥的CAR-T細胞治療技術在癌症治療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三是新材料領域。我國在新材料領域也取得了多項重大成果。例如,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研發的高性能碳纖維材料在航空航天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中南大學在高性能鋁合金材料研發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2. 科技成果轉化加速
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層面,各地通過完善技術轉移機構和創新&&建設,提高了科技成果轉化率和産業化率。例如,上海技術交易所通過搭建技術交易市場,為科技成果提供交易、評估、轉化等一站式服務。創新&&建設層面,各地建設了一批高水平的創新&&,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例如,北京懷柔科學城、上海張江科學城等,吸引了大量科研機構和企業入駐,推動了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産業化。
三、人才科創金融協同發展面臨挑戰與瓶頸
(一)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不匹配:教育改革滯後與人才評價機制的缺陷
1. 人才培養模式滯後
一方面,理論與實踐脫節。傳統人才培養模式注重理論知識傳授,忽視實踐能力培養,難以滿足戰略新興産業對複合型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學科設置不合理。部分高校的學科設置與市場需求脫節,導致人才培養與産業需求不匹配。例如,一些高校的計算機專業課程設置過於注重傳統編程技術,忽視了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前沿技術的教學,導致畢業生難以適應新興産業的發展需求。
2. 人才評價機制不完善
一方面,評價標準單一。當前的科創人才評價機制過於注重論文發表和科研成果數量,忽視人才的實際貢獻和社會價值。另一方面,評價體系不完善。缺乏多元化的人才評價體系,難以全面、客觀地評價人才的實際能力和貢獻。例如,對於一些在企業中從事技術應用和創新的工程師,當前的評價體系難以準確評估他們的工作成果和貢獻。
(二)金融支持體系有待優化:資金投入不足與風險投資協同機制的不足
1. 資金投入不足
基礎研究投入不足方面,尤其是對基礎研究和前沿領域的投入力度有待加強,資金來源相對單一。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我國基礎研究投入佔研發投入的比重在2023年為6.4%,2024年提升至6.91%。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基礎研究投入佔比雖在穩步提高,但與發達國家15%左右的水平相比,仍有較大差距。資金來源單一方面,金融支持體系中,政府引導基金和政策性金融工具佔比較大,社會資本參與度較低。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社會資本在戰略新興産業的投入佔比僅為30%左右,難以滿足産業發展的資金需求。
2. 風險投資與資本市場協同不足
一是銜接不緊密。風險投資與資本市場之間的銜接不夠緊密,導致部分科創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面臨困難。例如,部分風險投資項目在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後,難以順利對接資本市場,導致企業融資渠道受限。二是退出機制不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不完善,影響了風險投資的積極性。據調查,全國風險投資項目中,僅有40%左右的項目能夠通過上市、並購等方式順利退出,影響了風險投資的流動性和收益。
(三)創新創業環境有待提升:政策落實不足與創新創業&&建設的滯後
1. 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一方面,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現象在部分地區較為突出。一些地方政府雖然制定了諸多鼓勵創新創業的政策,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信息傳遞不暢、部門協調不力以及基層執行能力不足等原因,導致這些政策未能有效落地。另一方面,政策碎片化問題也較為嚴重。目前,我國的創新創業政策涉及多個部門,包括科技、財政、稅務、人社等多個領域,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與協調機制,導致政策之間缺乏系統性和協同性。
2. 高水平科研&&和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滯後
當前我國在科研與創新創業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仍面臨一些挑戰。一方面,高水平科研&&建設滯後,難以滿足科創人才開展科研和創業活動的需要。儘管我國在科研&&建設上投入了大量資源,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高水平科研&&的數量和質量仍有差距。另一方面,創新創業基地的服務能力不足,缺乏完善的配套服務設施。部分創新創業基地雖然提供了基本的辦公場地和設備,但在專業服務方面存在明顯短板。例如,許多基地缺乏專業的技術轉移機構、金融服務機構、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等,導致企業在技術轉化、融資、知識産權保護等關鍵環節面臨困難,影響了企業的創新創業活動。這些問題亟待解決,以提升我國科研與創新創業的整體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十五五”深化人才科創金融協同發展的策略與目標
(一)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構建一體化的人才培養與評價體系
1. 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改革
一是深化學科專業與産業鏈的“雙鏈融合”。探索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深化學科專業與産業鏈的“雙鏈融合”。例如,各地高校和科研機構可以根據當地産業需求,調整學科設置和專業方向,培養更多適應戰略新興産業需求的高素質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到2030年,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産學研合作項目數量將增加50%,實習基地數量將增加30%。二是加強産學研合作。加強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合作,建立産學研聯合培養機制。例如,通過聯合實驗室、實習基地、産學研合作項目等方式,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2. 完善人才評價與激勵機制
一方面,建立多元化評價體系。建立以創新能力、成果質量、績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完善科技人才分配激勵機制。例如,設立多元化的評價指標,包括科研成果的創新性、實際應用價值、社會影響力等,全面、客觀地評價人才的實際能力和貢獻。另一方面,提高科技人才待遇。完善科技人才分配激勵機制,提高科技人才待遇。例如,通過提高科研項目績效獎勵、設立專項人才獎勵基金等方式,激勵科技人才的創新積極性。根據《國家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到2030年,全國科技人才的平均收入將提高30%以上。
(二)優化金融支持體系:提升金融支持力度與創新金融服務
1.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更多科創企業上市融資。例如,通過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核效率,推動更多科創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到2030年,全國科創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數量將增加50%,累計融資金額將超過2萬億元。二是加大對基礎研究和前沿領域的資金投入。加大對基礎研究和前沿領域的資金投入,提高資金來源的多樣性。例如,通過設立國家基礎研究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等方式,提高基礎研究和前沿領域的資金投入。根據《國家基礎研究發展規劃》,到2030年,全國基礎研究投入佔研發投入的比重將提高到10%以上。
2. 創新金融産品與服務
開發適合人才科創企業的金融産品方面,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更多適合人才科創企業的金融産品,如知識産權質押貸款、科技保險等,提高金融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例如,通過設立知識産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貸款業務。根據《國家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指導意見》,到2030年,全國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規模將增加50%以上。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方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為科創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例如,通過建立金融服務&&、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等方式,提升金融服務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根據《國家金融服務發展規劃》,到2030年,全國金融服務&&數量將增加30%,服務企業數量將增加50%。
(三)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強化政策協同與提升創新創業&&服務能力
1. 加強政策協同與落實
一是完善政策體系。完善政策體系,加強政策協同,確保各項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例如,通過建立政策協調機制、加強部門間合作等方式,提升政策的系統性和協同性。根據《國家創新創業政策指導意見》,到2030年,全國政策落實率將提高到90%以上。二是加強政策宣傳與解讀。加強政策宣傳與解讀,提高政策的知曉度和透明度。例如,通過政策宣講會、政策解讀手冊等方式,幫助企業和人才了解政策內容。根據《國家政策宣傳與解讀實施方案》,到2030年,全國政策宣傳覆蓋率達到95%以上。
2. 建設高水平科研&&和創新創業基地
加大對科研&&的投入:加大對科研&&的投入,提升其服務能力和水平。例如,通過設立科研&&建設專項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等方式,建設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根據《國家科研&&建設規劃》,到2030年,全國高水平科研&&數量將增加50%,服務能力將提升30%。
提升創新創業基地的服務能力:提升創新創業基地的服務能力,為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硬體支持。例如,通過完善配套服務設施、設立專業服務機構等方式,提升創新創業基地的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創新創業基地建設規劃》,到2030年,全國創新創業基地的服務能力將提升50%,入駐企業數量將增加60%。
(四)推動戰略新興産業高質量發展:聚焦新質生産力培育與科技成果轉化
1. 聚焦新質生産力培育
加大研發投入:圍繞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術等前沿領域,加大研發投入,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培育新質生産力。例如,通過設立國家前沿技術研究基金、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等方式,提升我國在前沿技術領域的創新能力。根據《國家前沿技術發展規劃》,到2030年,全國前沿技術研發投入佔研發投入的比重將提高到20%以上。
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通過設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引導企業開展聯合攻關等方式,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例如,國家集成電路産業投資基金將繼續加大對集成電路芯片製造、高端光刻機等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投入,推動我國集成電路産業的自主可控發展。根據《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規劃》,到2030年,全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數量將增加50%,取得重大突破的項目數量將增加60%。
2.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和創新&&建設,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和産業化率。例如,通過設立技術轉移專項基金、建設技術交易市場等方式,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效率。根據《國家科技成果轉化規劃》,到2030年,全國技術轉移機構數量將增加50%,技術交易金額將超過2萬億元。
加強創新&&建設:加強創新&&建設,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良好的環境。例如,通過建設高水平的創新&&、設立創新&&建設專項基金等方式,提升創新&&的服務能力。根據《國家創新&&建設規劃》,到2030年,全國創新&&數量將增加60%,服務能力將提升50%。
展望“十五五”時期,我國人才科創金融協同發展的前景廣闊,機遇與挑戰並存。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優化金融支持體系、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以及推動戰略新興産業高質量發展,我國必將在科技領域實現更大突破,贏得全球競爭的主動權,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奠定堅實基礎,助力我國在全球科技舞&上邁向新的高度。(國聲智庫課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