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式基金要求基金公司、高管或基金經理自己先掏腰包,認購至少1000萬,並至少持有3年。
有的小夥伴好奇:這是不是就意味着發起式基金有了收益保障?這類基金是不是比其他基金更安全?
今天,我們就一起聊聊大家對發起式基金的那些“期待與誤解”。
1、發起式基金成立容易,冷門基金才用這種形式發行?
——不一定
理論上,發起式基金只需要基金公司自購1000萬即可成立,不受基金募集總額不低於2億元、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於200人的限制,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基金募集成立難的問題,但這並不意味着發起式基金都是“冷門基金”。
一方面,對於一些當下看來“冷門”的賽道,或者在市場低迷投資者認購基金信心不足時,基金公司可以通過發行發起式基金,提前布局儲備産品,等待市場機會。
另一方面,發起式基金能夠在較短時間內完成募集並迅速成立,可快速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投資需求。例如在2025年成立的發起式基金中,就不乏多只A500、紅利、人工智能等“熱門賽道”的基金。(iFind,20250312)
2、發起式基金“成立門檻”低,操作更靈活,風險也更低?
——不一定
發起式基金“成立門檻”相對較低,在基金成立的前三年,不受基金規模和持有人人數限制,但也要留意:
發起式基金和普通基金一樣,風險和收益主要由底層資産投資情況和管理人能力決定,基金的成立規則和制度設計,通常並不改變資産本身的風險收益特徵。
發起式基金“成立門檻”較低,部分發起式基金在基金成立的前期可能規模較小,在投資運作時和其他小規模的基金一樣,既可能有優勢,也可能有潛在風險。例如一隻規模較小的基金,可能在投資運作上更靈活,但也可能面臨着運作成本較高,大額申贖對凈值影響可能較大的風險。
發起式基金成立滿三年,會面臨“大考”:在合同生效3年後的年度對應日,若基金資産規模低於2億元,基金合同會自動終止,不得延續。
3、自購=業績保障?發起式基金一定賺錢?
——自購並不是業績承諾
實際上,對於不是發起式基金的其他基金,基金公司、高管或基金經理等也可能自購基金份額,和投資者風險共擔,只是發起式基金有要求基金公司、高管或基金經理等必須至少認購1000萬、至少持有3年的“硬性規定”。
“自購”,能體現出基金公司和投資者風險共擔的態度,但這並不意味着業績保障的承諾。
我們可以觀察一下發起式基金成立以來的收益表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場上2113隻發起式基金中,51%的基金跑贏了業績比較基準,其中66隻基金超額收益超過50%,20隻基金超額收益超100%(iFind,20241231)。不同發起式基金的表現各異,不存在一定好或不好的規律。
所以,基金的業績表現和基金公司是否自購無關,歸根到底取還是主要決於投資標的表現和基金經理的投資能力。
總的來説,發起式基金為基金公司提供了靈活布局的工具,也為投資者帶來了更多投資選擇。不過,對於我們投資者而言,在選擇基金時,發起式基金和普通基金之間其實並不存在好與壞的差別,選基金還是要回歸基金本身,理性客觀看待基金的優勢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