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內容雷同,連地名都忘改;年度總結除數據外幾乎原樣複製,僅作少量詞句調整……近期,內蒙古、青海、廣西、甘肅、陜西等多地集中整治公文抄襲,通過剖析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清理出一批“雷同文”“複製件”“拼接稿”。表面看,公文抄襲是能力不足與作風不實疊加的後果;往深處看,一些地方考核評價“重形式、輕實效”,責任追究機制存在寬鬆軟現象,共同構成了抄襲行為滋生的土壤。
公文抄襲,病根不止於“寫作”。現實中,“有文件”常被簡單等同於“有部署”,“交材料”被異化為“已完成”。當文字工作脫離實際問題、脫離真實場景,公文撰寫便從傳遞政策、推動落實的工具,退化為機械重復的文字堆砌。一些幹部缺乏深入調研的自覺,也缺少獨立思考的習慣,面對寫作任務時,不是沉下心來摸實情、謀實策,而是將“拿來主義”奉為捷徑,致使公文失去其應有的嚴肅性和指導價值。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考核機制無形中助長了“重形式、輕內容”的傾向——“寫對”比“寫實”更重要,“不出錯”比“有見解”更穩妥。只要格式工整、表述規範、不觸紅線,材料往往就能“過關”;至於內容是否源於調研、是否反映實情、是否回應民聲,反而淪為次要。
整治公文抄襲,不能僅停留在查處層面,必須推動考核“指揮棒”轉向務實導向。要建立以內容質量、落實效果為核心的公文評價體系,突出強調調研深度與問題針對性。對內容空洞、照搬照抄的公文,更要倒查起草、審核各環節責任,讓“敷衍了事”付出代價,“層層失守”受到追究。
公文,應是推動政策落地、解決實際問題的路線圖和説明書。整治公文抄襲,必須與強化幹部責任擔當、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緊密結合,讓公文寫作回歸其本質——成為調研的結晶、決策的載體、落實的依據。唯有如此,紙上的文字才能真正照進現實、回應期待、推動改變。
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進一步壓實責任、端正作風,既是對文風的正本清源,也是對作風的砥礪重塑。當每一份公文都凝聚思考、承載實情、呼應民聲,整治工作就會觸及根本,作風建設也會更加堅實有力。 (薛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