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道,市民趙女士因家人生病,持就近二級醫院開具、證實其不適宜乘機的診斷證明,向中聯航申請全額退票,卻被以“醫院是二級醫院不是二甲醫院”為由駁回申請。一字之差,全額票款就無法退回。此事引發網友熱議,同時也折射出部分企業服務意識缺失:看似“依章辦事”有標準,實則“機械執行”少溫度。
生病後“就近就醫”,是很正常的日常習慣。對於突發疾病或行動不便的乘客而言,“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硬性要求,必然意味着需要在身體不適時還要額外奔波,到“符合要求”的醫院開證明,這無疑忽視了乘客的實際困境,缺乏基本的共情和關懷。
從法律層面來説,若航空公司要求因病退票乘客必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且未在購票時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明示,可能構成“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根據民法典相關條款,這種規定可能無效。
事實上,限定醫院等級並非行業內通行做法。公開信息顯示,東航、海航、國航、山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在處理因病退票事宜時,大多未對醫院等級作出硬性要求,多數僅要求提供正規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針對突發急症,部分航空公司還允許乘客先申請退票、後續補充材料。對比之下,中聯航的做法實在是霸道。
更進一步講,醫院分級,在於明確不同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與服務能力,絕不是部分企業設立“冷漠條款”的門檻。二級醫院作為區域基本醫療服務的重要載體,出具的診斷證明具備醫療專業性。中聯航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作為退票前提,既無明確的醫療專業依據,也缺乏行業共識。
消除不必要的壁壘、回應民生需求,是各行業提升服務的關鍵所在。當企業規定與人之常情有衝突,是要求消費者守條款,還是主動適配合理需求,考驗企業智慧。期待中聯航正視問題,及時優化退票政策,讓規則不再是“為難人的門檻”。也盼更多航空公司以此為鑒,守住服務初心,用更接地氣、更有溫度的舉措,守護乘客出行權益。 (張曉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