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保障企業安全規範經營的執法檢查,在執法人員這裡卻成了一樁買賣,須徹底糾正。
執法檢查竟然變成了“罰款攤派”?據報道,湖南省司法廳近日通報五起涉企行政執法領域典型案例。其中,一條關於執法人員在入企開展執法檢查過程中違規向企業攤派罰款任務,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引發廣泛關注。
2023年5月,湖南冷水江市禾青鎮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某、工作人員郭某某到某建築安裝企業,要求企業幫助完成2000元行政處罰任務,被企業負責人拒絕後隨即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
身為公職人員,王某和郭某某在針對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的過程中不僅未能做到依法依規檢查,且違規向企業攤派罰款任務,如此做法與訛詐有何區別?
近年來,各級政府一再強調要營造優良的營商環境。在實踐層面,從中央到地方也針對性地陸續&&了一系列政策,為企業的合法合規經營撐腰。但即便如此,還是有公職人員頂風作案,像此番被當地曝光的違規向企業攤派罰款任務一事,就是此中典型。
本該保障企業安全規範經營的執法檢查工作,在兩名執法人員這裡卻成了一樁可以交易的買賣,而“甲方”則是手握權力的執法者,這樣的“生意經”顯然念歪了,必須加以糾正。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所涉金額不多,但其造成的影響堪稱惡劣。就此去看,當地對王某予以免職處理,並進行相應的處分,對郭某某進行相應的處分,顯然有着充分的理由,也是嚴明執法紀律、營造優良營商環境的題中應有之義。
除了當事人此舉對企業日常經營造成的損害,此事中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點是,“這2000元是被攤派給企業的罰款任務”,而且還“要求企業幫助完成”。為何在一線執法人員那裏,對企業進行罰款不僅成了任務,還有明確的額度?更進一步看,攤派給企業的罰款任務,又是誰攤派給兩名執法人員的?
因此,在針對此類事件的處理中,如果只處分“執行任務”的一線執法人員,而忽視了作出這個決定的人,顯然很難起到強有力的警示效應。
另外,除了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被攤派罰款任務,當地其他部門和工作人員是否也都被攤派了“處罰任務”?這同樣值得追問。
這類事件中,一線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淡薄當然是重要原因,但即時性監督機制缺位、考核體系不合理等深層次的原因,更需嚴肅對待。如果長期任由這些因素存在,類似的事情勢必會反復發生。
因此,面對公眾的追問,當地相關方面有必要進一步厘清事情緣由,以回應公眾關切。如果這個過程中拔出蘿蔔帶出泥,那也應秉持“刀刃向內”的決心一查到底,剷除違規攤派等執法亂象滋生的土壤,如此方能給更多企業吃下“定心丸”。(蘇士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