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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2 16:43:2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視評|新華網三連評,為教師減負松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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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評:教師的“戒尺”不該如此燙手

  教育懲戒,本是為學生成長糾偏的一種正常教育行為,卻被不少教師視為畏途。一面是“再不把戒尺還給老師,這代孩子就完了”的疾呼;一面是老師不想接戒尺,“不敢管”也“不願管”的現實。

  家長對“戒尺”有疑慮。近年來,個別教師出現以體罰代替教育懲戒,讓孩子的身心受到傷害。部分家長因此對“懲戒權”警惕性高、敏感性強。

  教師對“戒尺”也有疑慮。有的自媒體對教師教育懲戒誤解歪曲,使當事教師和學校成為輿論批評的對象;有的主管部門對嚴禁教師體罰等規定三令五申,而對教師適度行使懲戒權卻“緘口不言”……教師想“管”又不敢“管”,不難理解。

  遇到學生不服從管理、擾亂課堂秩序,甚至吸煙飲酒、欺凌同學、考試作弊,很多時候老師們的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他們常用的一招是“叫家長”,如果家長也解決不了問題,那就無能為力了。

  教育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根本目標是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不敢糾偏、不能糾偏的教育方式,能完成這樣的目標任務嗎?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

  把“戒尺”還給教師,支持教師積極管教,是對教育理念的適時糾偏。甲骨文的“教”字,就是一個人手持教鞭在教育孩子。一把“戒尺”是否有“度”,看似是小事,卻關係到教育發展的大戰略能否落實。

  讓“戒尺”有尺度。一些家長並不反對使用懲戒權,只是擔心會被濫用。應進一步明確哪些行為應當懲戒,在懲戒的方式上,要規定好如何使用、使用到何種程度等。

  讓“戒尺”有力度。學校特別是教育主管部門要支持教師正當履行懲戒權,發生糾紛,要站出來維護教師合法權益,不能把老師推出去“背鍋”“頂雷”。教師遭遇威脅、侮辱、傷害,學校、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依法追究,不讓教師寒心。

  讓“戒尺”有溫度。厚愛與嚴管本就是一體兩面。手持戒尺,心中有愛,這本身也是維護教師懲戒權的題中之義。(新華網記者:烏夢達)

  二評:最好的禮物是讓“尊師重教”成為常態

  編造“年輕教師迫於教學壓力選擇跳樓身亡”的視頻;拼湊造謠“老師掌摑學生,家屬自殺身亡”;利用AI工具製作教師虛假不雅圖片,惡意“造黃謠”侮辱誹謗……近期,公安機關公布了多起查處涉教師謠言的典型案例。

  “毆打”“辱罵”“掌摑”“性侵”等字眼本身極具煽動性,和“教師”“學生”等敏感身份標籤結合極容易引爆網絡。再加上吸引眼球的標題,配上模糊的信息和義憤填膺的解讀,一起起“教師失德”事件在網上被炒作,對教師群體造成傷害。

  教育大計,關乎國本。利用個別案例,惡意炒作師德問題、貶低教師身份、詆毀教師能力、煽動負面輿論,摧毀的是公眾對於教師隊伍的信心,破壞的是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影響的是社會對教育事業的信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依法懲處對教師的侮辱、誹謗、惡意炒作等言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必須為真正教書育人的老師保駕撐腰,依法依規嚴懲造謠者,切實維護教師權益。另一方面,對個別違規違紀的教育工作者從嚴處理,不讓個別無德教師敗壞整個群體聲譽。

  又是一年一度教師節,當我們談論教師節時,更應該回歸到設立這個節日的本意,尊師重教的初衷。

  最好的禮物其實是讓“尊師”氛圍成為常態,讓“重教”惠及每一位老師。社會對教師的關注不應只在今天,而應成為常態。(新華網記者:烏夢達、魏夢佳)

  三評:教師不應承擔與教育教學無關事項

  一段時間來,不少地方曝出教師要承擔巡河巡湖、網絡投票、催繳社保、應付檢查等與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主責主業成“副業”,工作負擔蹭蹭漲,讓教師苦不堪言。

  必須把教師的時間還給教學。

  教育的一個特點,就是必須投入時間,把寶貴時間和精力更多更好地用在教書育人上。教師肩負着繁重的教學工作,又要關心學生個人成長,有教師調侃自己是“教師+居委會+民警+行政+管家+保姆”的“六邊形戰士”。

  而一些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不僅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也給教師增加了額外負擔。比如,有的地方培訓走過場,人數不夠教師來湊,培訓內容與教育教學毫無關係,讓教師疲於應付;有的地方搞慶典、招商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也要找教師、進校園;有的地方工作重“留痕”,拍照打卡、“繁文縟節”讓教師淪為“表哥表姐”等等。

  為教師減負,要減掉的正是這類教師不應承擔、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大力減輕教師負擔,統籌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精簡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為中小學、高校教師和科研人員減負松綁,充分保證教師從事主責主業。

  為教師減負,既要“治標”,也要“治本”。必須嚴格實行社會事務進校園審批制、精簡規範各類填報工作、嚴格控制借調教師、規範各類教師培訓等,避免七七八八的其他事務分散教師精力,實實在在為教師松綁減負。(新華網記者:烏夢達、趙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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