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冶美利雲産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0815.SZ,以下簡稱“美利雲”)發布公告稱,2023年9月1日,美利雲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興慶海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顯示,2019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30日,美利雲在執行C960119A007號手冊進料加工貿易業務期間,未經海關許可,在實際單耗低於備案單耗的情況下,按照備案單耗製作與事實不符的領料單據,以此向海關申請核銷手冊,將結餘保稅料件投入到國內訂單的生産中,在國內銷售。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構成了走私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之規定,興慶海關對美利雲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因本案中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已銷售且違法所得無法查清,經調查部門核定追繳等值價款人民幣為1,988,368.90元。決定對美利雲追繳等值價款1,988,368.90元,並處偷逃應納稅款一倍罰款即258,487.95元。
美利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本次行政處罰不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本次行政處罰所涉及的金額將計入公司當期損益,不會對公司後續主營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中冶美利雲主營業務包括各類高、中、低檔機制紙、紙板、加工紙的生産銷售。2023年半年度報告顯示,營業收入441,345,505.53元,同比下降10.8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350,692.41元,同比增長82.4%;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7,338,813.24元,同比下降21.3%。(趙戎 實習生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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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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