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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法院裁定受理美庭线缆对公司重整申请 8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沈阳机床(000410)8月18日晚公告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美庭线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沈阳机床管理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股票将于8月19日停牌一天,8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简称变更为“*ST沈机”,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5%。此外,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7月12日,美庭线缆以沈阳机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沈阳机床进行重整。经查明,美庭线缆为沈阳机床供货,截至2019年5月,沈阳机床拖欠美庭线缆货款441万元,经美庭线缆催收仍未支付。沈阳机床表示,美庭线缆对其享有的到期债权属实,企业资金短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对美庭线缆的重整申请及提交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对进入重整程序表示同意。 

  沈阳机床近几年持续发生亏损,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告。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美庭线缆对沈阳机床享有到期债权,依法可以作为申请沈阳机床重整的主体。沈阳机床系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重整能力,可以成为重整对象。根据查明事实,沈阳机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原因,且具有重整必要性和可行性。美庭线缆申请沈阳机床重整,符合法律规定。 

  沈阳机床表示,法院受理了重整申请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此外,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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