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特朗普逼幕僚簽保密協議 卸任後依然有效
2018-03-21 06:45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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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媒體報道,總統唐納德·特朗普上任之初要求白宮高級幕僚簽署“保密”協議。這份協議在特朗普卸任後依然有效。

  《華盛頓郵報》18日報道,特朗普執政頭幾個月,白宮內部人士多次向媒體“泄密”,披露白宮內情。憤怒之余,他下令幕僚簽署“保密”協議。在時任白宮辦公廳主任賴因斯·普裏伯斯和白宮顧問辦公室施壓下,一些最初不願簽字的高級幕僚“屈從”。這些幕僚認定,簽字受到脅迫,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

  報道作者露絲·馬庫斯説,她掌握的一份保密協議草稿顯示,未經授權泄露“機密”資訊,每次違反協議,須向聯邦政府上繳1000萬美元罰款。馬庫斯説,協議最終版本可能弱化懲罰條款。

  協議草稿把“機密資訊”定義為幕僚“任職期間了解或有許可權獲悉的所有不公開資訊”。泄密行為包括與媒體人士、與聯邦、各州和地方政府溝通“機密”資訊。

  保密協議“與我們一些人在總統競選時簽署的非常相似”,一名簽署協議的幕僚説,“我記得特朗普説,‘每個人都簽保密協議了嗎?像他們在總統競選時或是特朗普大廈裏做的那樣’。”

  這名幕僚説,協議效力不限于幕僚個人或特朗普任期內,而是一直有效。

  馬庫斯認為,這類“保密”協議不但是強迫簽署,而且有違憲法。

  按照她的説法,與特朗普集團、特朗普競選團隊不同,白宮幕僚向媒體等“泄密”,並非法律禁止的泄露國家機密或商業機密,而是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作為雇主,聯邦政府只能解雇,而不能起訴。

  馬庫斯説,特朗普之前的歷任美國總統同樣曾痛斥泄密者和揭醜書籍,但從來沒有要求幕僚簽“保密”協議。

  “這有點瘋狂,”曾經為多名政府“泄密者”打官司的律師德布拉·卡茨説,“經濟處罰是一種蠻橫措施,會限制言論、噤聲。”“現在這名總統認為雇員應當對他個人忠誠,而後者其實應當對體制忠誠。”(陳丹)(陳丹)【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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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許義琛 徐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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