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明確年底前,汾河干流工程全面開工
4月2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近日印發,我省將以防洪保安全為目標,突出系統治理,實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系統綜合治理,構建現代化防洪工程體系,全面提升汾河流域防洪減災能力。其中明確,2022年年底前,汾河干流工程全面開工。
汾河流域防洪工程體系由水庫、堤防和分洪緩洪區組成。汾河中游防洪體系主要以汾河水庫、汾河二庫、文峪河水庫、柏葉口水庫、松塔水庫、龐莊水庫、郭堡水庫、蔡莊水庫、子洪水庫等大中型水庫為骨幹,干支流堤防為基礎,兩岸局部分洪緩洪區組成。汾河下游防洪體系以澇河水庫、洰河水庫、曲亭水庫、澮河水庫、澮河二庫、七一水庫等中型水庫為骨幹,河道堤防工程為基礎,兩岸重點部位分洪緩洪區組成。
我省將堅持“建重於防、防重於搶、搶重於救”,全面排查防洪薄弱環節,以水毀工程建設為重點,統籌汾河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工程總體布局,以河道堤防為基礎、大中型水庫為骨幹、緩洪區為補充,疏浚河道,理順河勢,加固堤防,完善排水,合理設置緩洪區,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進一步提高管控能力。
根據防洪區內的人口、經濟發展狀況和洪水災害的風險程度,合理確定干支流各段的防洪標準,確定流域防洪工程體系總體布局。對現狀堤距、堤線不滿足要求的河段,該退建的退建,該拆除的拆除,確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據干支流各段河道自然地理特點,河勢演變情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突出縣級以上城鎮和重點保護區。
注重區域防洪體系的完整性,規劃總體方案,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避免出現只治上游不治下游,只治城區不治郊區的現象。着力構築防洪工程體系和監測預報預警等非工程措施,着力加強防洪管理調度。
在2022年汛期前,完成8項堤防塌陷和裂縫、險工段等水毀修復工程,重點推進汾河干流洪洞、襄汾、曲沃、侯馬、新絳、稷山、河津以及支流昌源河、烏馬河、象峪河、磁窯河等重點河段治理;汾河其它支流工程按照資金總體安排、輕重緩急分年度實施,在2024年底前全部完工。(記者 薛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