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4月16日電(記者王飛航)記者16日從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保障食品、商品質量安全和價格穩定,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向全省生産經營者發出履行主體責任維護市場秩序警示。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産經營者要按照山西省有關防疫要求,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認真執行食品原料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嚴禁採購和使用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進行生産經營。
此外,還應加強冷鏈食品管理,嚴禁採購、銷售來源不明、票據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進口冷鏈食品,堅決禁止使用腐敗變質、摻雜摻假、超過保質期食材加工製作食品。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疫情防控期間生産經營者要從嚴規範價格行為及競爭行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捆綁搭售商品,不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不得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和侵權商品,嚴禁生産銷售不合格防疫用品,嚴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及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今後山西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及時發現違法線索,綜合運用政策指導、提醒告誡、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各類市場主體生産經營活動的監管,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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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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