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地下水超採治理成效明顯 2021年末全省地下水位比2018年上升0.65米
3月25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通過綜合施策,2021年末全省地下水位比2018年上升0.65米,其中超採區地下水位比2018年上升0.39米,太原、晉中、運城、臨汾、呂梁等超採區地下水位上升都在1.5米以上,我省地下水超採治理成效明顯。
2021年12月,國務院公布《地下水管理條例》,為我省開展地下水管理保護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圍繞《地下水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省委印發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辦法》,明確提出對地下水位下降的市縣,要問責黨政負責同志;省政府制定&&《山西省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提出了我省地下水超採分階段治理目標,強化了相關省直部門、各市政府在重點領域節水、堅持“四水四定”、全力推進水源置換、強化地下水管控等方面的部門協調及任務分工;省水利廳及時下發了《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加快確定地下水“雙控”指標、強化計量監測管理等10個方面的主要任務,持續完善地下水管理保護政策保障。
堅決打擊無證取水、超許可取水等非法取水行為。組織黃河流域地下水超載區涉及各市對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執行情況進行排查,不斷規範取用水秩序,進一步確保取用水戶依法依規取用地下水。自2017年我省納入國家地下水超採治理試點省份以來,根據我省區域地下水資源特點,在全省22個超採區開展綜合治理,通過體制機制建設,實施水源置換、泉域保護工程建設等,近3年共關井1531眼,壓采地下水開採量1.71億立方米。
下一步,我省將進一步嚴格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全力做好地下水超採區治理各項工作,全面加強監督管理,大力實施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項目,不斷推進我省地下水管理與保護工作邁上新&階。(記者 范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