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1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比國家下達目標少7微克/立方米,首次邁入“30+”
我省PM2.5平均濃度實現歷史性突破
1月5日從省生態環境廳傳來好消息:2021年,我省環境空氣質量實現較大幅度改善,圓滿完成國家下達的大氣約束性指標任務,特別是PM2.5年均濃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首次邁入“30+”,實現歷史性突破。
最新數據顯示,2021年,我省三項大氣約束性指標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其中,全省大氣優良天數比例為72.1%,同比增加1.1個百分點,超出國家下達目標3.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比國家下達目標少7微克/立方米;扣除沙塵天氣影響,重污染天數比例為0.6%,超出國家下達目標1.6個百分點。
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省大氣環境質量成績亮眼,除PM2.5平均濃度實現了歷史性突破,SO2年均濃度實現連續4年20%以上的改善幅度,11個設區市NO2年均濃度首次全面達標,全面達標的指標增加到3個(還有SO2和CO指標),PM2.5年均濃度達標的市由去年的2個(大同、呂梁)增加到4個(呂梁、大同、朔州、晉城),7月份PM2.5濃度達到22微克/立方米,創月均濃度最好水平。
成績的取得源於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也源於各市縣和省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2021年以來,我省抓住污染減排這一關鍵,堅持系統謀劃,聚焦結構性污染矛盾,制定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開展“五個再提2.5升”和“五大專項”工作。統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治理力度,完成22家鋼鐵聯合企業、11家焦化企業和8家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潔取暖改造99.31萬戶,淘汰國三及以下標準營運柴油貨車20309輛,開展揮發性有機物走航巡查,實施夏季臭氧削峰和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等,保證了環境空氣質量持續向好。此外,我省還積極強化監測預警,按月確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實行日分析、周調度、旬通報、月盤點的工作機制,採取提前減排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2021年,空氣質量改善邁上新&階,總體好於“十三五”時期。(記者 程國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