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設立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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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設立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

2024-02-29 09:33:3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鄒多為、周蕊)海關總署28日公布《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該商務合作區以國際商務交流為核心功能,滿足境外人員短期停留商務活動需求,為國際商務人士在商務合作區內開展商務會見、商務洽談等活動提供便利。

  方案明確,該商務合作區在綜合保稅區、海關監管區和口岸限定區域管理制度基礎上,疊加特定封閉區域人員跨境流動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務服務功能,依托東方樞紐上海東站和浦東國際機場國際國內人員交匯優勢以及浦東國際機場轉机客流優勢,打造高度便利的國際商務交流合作平臺。

  上海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規劃面積約0.88平方公里,以三“新”為發展定位,即便利國際商務交流的新平臺、服務資源要素匯聚的新載體、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新節點。建設過程中將實施整合優化管理模式、便利人員進出、便捷行李物品管理等措施。

  相關舉措主要包括:海關對進出區人員攜帶行李物品按國際側基本放開、國內側嚴格管住原則實施監管;移民管理部門對持商務合作區綜合管理機構備案的有效邀請,搭乘國際(地區)航班自浦東國際機場入區的境外人員無需核查中國簽證等入境許可,僅開展國際旅行證件核查,在區內開展商務活動可停留30天,並可根據需要申請延期;對境外人員攜帶自用、合理數量的行李物品進入商務合作區給予充分便利,海關僅開展行李物品安全準入及動植物檢疫監管,移民管理部門除執法辦案需要外不再檢查等。

  方案還明確,到2025年,完成商務合作區先行啟動區封閉驗收,商務合作區基本功能落地運作。到2028年,實現商務合作區全域封閉運作,完成重點功能性基礎設施建設,具備商務交流、國際展覽、國際培訓等功能。到2030年,全面建成商務合作區,實現區域跨境交往便利、國際商務活動活躍、創新要素資源集聚、專業服務能力領先、配套設施完備的功能目標。

[責任編輯: 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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