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西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海西州委批准,海西州紀委監委對州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洲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洲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多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長期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王洲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手、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西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海西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洲榮開除黨籍處分;由海西州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