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原黨委書記、主任雷丙全(副廳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雷丙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擔任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處處長和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將本人應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群眾紀律,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雷丙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雷丙全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雷丙全簡歷
雷丙全,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陜西渭南人,在職大學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81年9月--1983年7月 青海師範專科學校政教係政教專業學習;
1983年7月--1986年7月 平安縣民族中學教師;
1986年7月--1994年5月 青海省商業廳商貿法規處、社會商貿指導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4年5月--1995年9月 青海省商業廳對外律師事務所商務法律分所副主任;
1995年9月--1997年3月 青海省貿易廳社會商貿指導處副處長;
1997年3月--2000年9月 省五金交電化工公司副總經理;
2000年9月--2001年2月 青海華僑大廈副總經理;
2001年2月--2002年12月 青海華僑大廈總經理;
2002年12月--2003年9月 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處副處長;
2003年9月--2004年9月 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處級幹部;
2004年9月--2005年5月 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2005年5月--2012年11月 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處處長;
2012年11月至2021年11月 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
(其間:2016年4月任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
2021年11月免去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2021年12月免去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