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傳來喜訊,鹽池縣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也被授予“塞上楓橋人民法庭”榮譽稱號。這個榮譽,標誌着鹽池縣法院已全部完成三個楓橋法庭的創建工作。
據介紹,去年夏天,轄區群眾劉某某因尋釁滋事罪入獄服刑,期間,其哥哥因交通事故身亡。之後,劉某某母親、侄子在準備訴訟材料時又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劉某某出獄後,將交通事故肇事者耿某義、寧夏某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及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鹽池支公司訴至大水坑法庭。了解情況後,大水坑法庭為盡快化解矛盾,針對該案進行了“快立”“快審”。
“楓橋經驗”的核心是“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
鹽池縣人民法院持續深化法官村官雙助理模式在全區推廣,並被自治區政法委確定為寧夏社會治理先進典型經驗。2017年在全區首創提出了“麻黃山鄉惠民訴訟服務站”。2018年,建立起輻射全縣4鎮4鄉1個街道的9個“惠民訴訟服務站”,實現了將司法服務送至百姓“家門口”的目標。
構建“法官+社區(村)+網格+N”多元解紛新模式,通過網格員協助送達、定期培訓社區(村)工作人員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委託社區(村)調解、法官實地指導等方式,實現法院工作與基層網格化社會治理精準對接和有效聯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家門口”。
鹽池縣人民法院對派出法庭審判資源進行了整合優化,配齊配強了一法官、一助理、一書記員、一司機的辦案小組,促進派出法庭在鄉村治理中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聯絡室、惠民訴訟服務站的作用,減少鄉鎮群眾的訴累,推動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層”的理想格局。
據鹽池縣人民法院院長胡超介紹説,發揮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訴源治理,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工作,先後探索建立“夕陽紅調解隊”“法官村官雙助理”“惠民訴訟服務站”“人大代表聯絡室”“法官+社區(村)+網格+N”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年均化解訴外矛盾達1200余件。
責任編輯:張潔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