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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一場無關忠誠的困局
2017-11-30 08:29:54 來源: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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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澳大利亞參議員卡科什克·摩爾發現自己擁有英國國籍後,于當日主動宣布辭職。至此,她已是第九名涉及雙重國籍風波而辭職的國會議員。自今年6月起,這場風波席卷了澳大利亞政壇,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總理特恩布爾領導的政府在刀尖上搖搖欲墜。而對于公眾,一場關于雙重國籍的紛爭也被擺上臺面。

  牽涉九名議員或引發政府危機

  這場曠日持久的雙重國籍危機始于今年6月末,澳大利亞綠黨副領袖斯科特·盧德蘭發現自己還持有新西蘭國籍。盧德蘭出生于新西蘭,8歲時舉家遷居澳大利亞。因為他並未放棄新西蘭國籍,因此仍保有新西蘭籍。盧德蘭7月14日宣布辭職,其職位由拉麗莎·沃特斯接任。僅四天後,沃特斯也因為同樣的原因辭職。盧德蘭的遭遇提醒她去核查自己的國籍,結果發現自己擁有加拿大籍。沃特斯在11個月大時跟隨父母回到了澳大利亞,“我沒有宣布放棄加拿大籍,是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雙重國籍。”她辯解道。

  緊接著,資源與北澳事務部長馬休·卡納萬、單一國家黨參議員馬爾科姆·羅伯茨、獨立參議員謝諾峰以及國家黨副領袖菲奧那·納什均被指擁有雙重國籍,他們都表示直到今年才發現此事。8月,國家黨黨首、副總理巴納比·喬伊斯向眾議院宣布自己同時持有新西蘭國籍,將這場雙重國籍風波推向高潮。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喬伊斯自稱是土生土長的澳大利亞第五代移民,持有雙重國籍是因為父親在新西蘭出生。最終,法院于上月依據憲法作出判決,七名被曝出有雙重國籍的議員中,喬伊斯等五人沒有任職資格,卡納萬和謝諾峰“幸免于難”。到11月,又有兩位參議員雅基·蘭比和卡科什克-摩爾因發現擁有雙重國籍身份後辭職。

  根據澳大利亞憲法第44條,承認過忠誠于、服從于或依附于外國,或承認自己為外國的臣民或公民,或享受外國臣民或公民權利或特權的人,或是外國公民……不得當選澳大利亞參議員或眾議員,或作為參議員或眾議員出席議會。而在澳大利亞眾議院150個席位中,總理特恩布爾所在的自由黨與國家黨執政聯盟只佔據76席,靠勉強過半數的局面籌組了這屆政府。而作為眾議員的喬伊斯失勢,政壇格局勢必會被打破,特恩布爾政府可能下臺走人。不過好消息是,喬伊斯已經宣布放棄新西蘭國籍,他將參加于12月2日舉行的補選,媒體分析稱,他在補選中的勝算較大。

  雙重國籍=雙重忠誠?

  這場雙重國籍危機不僅引發澳大利亞政壇大地震,也引發了一場關于國籍與忠誠度的思考。雙重國籍意味著雙重忠誠,也正是出于對“忠誠度”的隱憂,一些國家限制雙重國籍人群的政治權利,比如不允許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在埃及,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不能被選為議員;在以色列,成為國會議員前,當選者需要放棄另一國籍;在菲律賓,雙重國籍者無法擔任政府公職;而印度的雙重國籍者不能競選公職,也沒有投票權。

  西方國家對于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普遍持開放態度。在美國,雙重國籍的政客們並不在少數:電影明星出身的施瓦辛格在擔任加州州長期間,一直保留著美國和奧地利雙重國籍;參議員泰德·克魯茲直到2014年才宣布放棄加拿大國籍。雖然1999年美國總檢察長辦公室發布規定,禁止司法部雇用非美籍人員,不過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不在禁止之列。在德國和加拿大,政客也可擁有雙重國籍。下薩克森州州長大衛·麥卡理斯特是德國首位擁有雙重國籍的州長。加拿大前總理約翰·特納一直擁有英加雙重國籍,該國許多政黨領袖也都擁有雙重國籍。在新西蘭,選舉法允許雙重國籍者競選議員,但同時有法律規定,如果議員就任後申請外國國籍,其議員職位將被取消。

  那麼雙重國籍究竟是否會影響公民忠誠度?美國移民問題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馬克·克裏科裏安就認為,有雙重國籍不只是出國旅行更方便那麼簡單,有時“相當于正式宣布分割忠誠與公民義務的‘重婚’”。在他看來,一個人的政治忠誠主要通過國籍來表現,成為兩個國家的公民就像信仰兩種不同的宗教,意味著兩邊都不尊重。

  然而澳大利亞本是移民國家,如果將忠誠與國籍畫上等號,那麼超過一半的澳大利亞人都無法進入議會。2016年人口普查顯示,2400萬澳大利亞人中,在國外出生或父母親一方在國外出生的人口超過半數。作為最大的移民國家之一,澳大利亞能找出多少“土生土長”的公民是個未知數。即使在本土出生,如果父母一方有或曾有外國國籍,也可能使子女在不知不覺間持有雙重國籍。

  分析人士認為,在如今這個全球化的時代,這部一個世紀之前起草的憲法是否仍具有其時效性有待商榷。在《澳洲新快報》一篇名為《“雙國籍風波”:敵對政客們的一場遊戲》的評論指出,在本來就是移民國家的澳大利亞,公職人員是否忠于國家,不能僅用國籍簡單評判,所謂“風波”,不過是政客們的一場遊戲。

  雙重自由,還是雙重枷鎖?

  雙重國籍在某種程度上模糊了國民的忠誠度。但作為硬幣的另一面,擁有雙重國籍者,可以更便利地穿梭在兩國之間,享有兩國國民的權利和福利,同時也用他們的智慧為所在國發展作出貢獻。

  日本法律禁止國民擁有雙重國籍。為防止雙重國籍的産生,日本實行“國籍選擇制度”。所謂“國籍選擇制度”,是指雙重國籍者在22歲必須對國籍作出選擇,聲明“選擇日本國籍,放棄外國國籍”,如果不選擇,會接到法務大臣的催告,在收到催告後一個月內不做出選擇,將喪失日本國籍。然而,日本國內擁有雙重國籍者依然不在少數,據日本法務省估算,此類人群達58萬,佔總人口的0.45%。一些移民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尋求雙重國籍有現實生活和情感兩個層面的原因,他們自豪于某一國家的公民身份,但也希望保有到另一國家自由旅行、購置不動産、投資以及享受健康醫療、住房、子女教育、養老和退休等方面的優惠及便利條件。

  如果個體尋求雙重國籍是為了“拿兩本護照,得兩份紅利”,那麼國家層面承認雙重國籍,又出于怎樣的考慮呢?不少國家準許雙重國籍最首要的考慮就是通過吸納高端人才,促進國家發展。為此,一些國家甚至修改了移民入籍的法律制度。

  韓國曾經是一個實行嚴格的單一國籍制度的國家,但隨著經濟發展,韓國于2011年開始有條件地承認雙重國籍。根據現在韓國的國籍法,海外高級人才、結婚移民者、成年前被外國人領養者以及65歲以上高齡海外同胞可持有雙重國籍。對于政府放寬雙重國籍制度的方案,韓國輿論普遍認為,這是為適應人才流動日益頻繁的國際化時代需要,韓國到了擺脫純血統主義枷鎖、張開雙臂擁抱世界的時刻,單一國籍制度不應再成為阻礙國際優秀人才到韓國施展抱負的屏障,承認雙重國籍是吸引更多全球人才、提高韓國國家競爭力的必然舉措。

  這或許正是雙重國籍的兩面。雙重國籍,是雙重自由,亦是雙重枷鎖。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蒂亞·森曾在《身份與暴力——命運的幻覺》中提出的多重身份帶來的悖論:賦予人一種單一的身份認同,無疑是罔顧事實且非常危險的;但是很多人在多重身份認同的重疊幻覺裏迷失方向,變成情緒動物,從而也失去自由。(吳雨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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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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