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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每日電訊11版

雲南:艾滋病感染者不告知性伴侶將承擔責任

2021-02-26 14:50:03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11版

  據新華社昆明2月25日電(記者字強)記者25日從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同時廢止。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第五十七條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不及時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侶等存在暴露風險的人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社會對以上條款高度關注並産生一定爭議。雲南省有關各方專門作了研究後認為,以上條款和上位法的相關規定不衝突。

  首先,國務院《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禁止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資訊”,而雲南新修訂防艾條例規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單獨告知他們的配偶或者性伴侶,不屬于上位法禁止“公開”的內容。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不禁止為切斷傳染病傳播而告知傳染病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這意味著在感染者和病人拒不告知配偶或者性伴侶的前提下,出于對他人和大眾健康權益的保護,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

  第三,雲南省新修訂防艾條例相關條款已充分考慮了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隱私權的保護。比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衛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民政、教育等部門、單位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資訊資料實行保密管理,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不得告知無關人員、單位或者組織。

 

責任編輯: 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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