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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9月6日電(記者張亮)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獲悉,9月5日起寧夏開始實施食品小攤點備案管理制度,今後經營食品小攤點須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小攤點特指在商品交易市場或者固定店鋪以外,且在指定場所、區域內從事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銷售或者現場制售食品的經營點位。寧夏規定,食品小攤點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向經營所在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備案,領取食品小攤點備案卡,並在顯著位置張挂食品小攤點備案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僅銷售食用農産品的,無須申領食品小攤點備案卡。
申請程式方面,食品小攤點經營者申請備案,應當提供備案申請、經營者身份證明、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資料。備案申請受理後,如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符合備案要求,備案部門將當場發放食品小攤點備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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