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吳文詡)當前,一些經營者在網絡銷售商品時會做出 “假1賠5”“假1賠10”等承諾,但在發生糾紛時,消費者和經營者往往會對該條款産生爭議。記者從北京互聯網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審理一起網購水槽“變矮”10毫米案件,法院依法判處店家向消費者進行“假1賠5”的5倍賠償。
據介紹,張某在李某經營的網上店鋪購買了一個水槽。張某表示,之所以選擇這款水槽是因為看中它深度深、容量大,同時李某在商品頁面特別標注“220毫米加深槽身”“再一次刷新深度”等廣告語,且標注“承諾假1賠5”。收貨後,張某對水槽進行測量,發現深度竟然不足210毫米。張某認為水槽沒有達到李某承諾的220毫米,李某應當履行“假1賠5”的承諾。李某認為自己銷售的水槽不是冒牌假貨,水槽是不銹鋼産品,存在10毫米誤差是正常現象,因此不應該對張某5倍賠償。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品質、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從張某提交的證據來看,涉案水槽深度不足210毫米,但在李某涉案商品的銷售頁面中,醒目位置標明瞭“220毫米加深槽身”,而且是作為其重要賣點做了説明,相當于做出了涉案水槽槽深220毫米的承諾。
法院認為,李某在産品銷售頁面明確標注“假1賠5”的承諾,是條件成立後被告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李某銷售給張某的涉案商品在深度上確實與其宣傳的尺寸存在10毫米左右的誤差,違反了自己的承諾,而李某承諾的“假1賠5”中的“假”,不應僅解釋為假貨或冒牌産品,而是應當包括宣傳的産品品質、性能、用途等與實際産品不符。因此,法院認定張某要求李某5倍賠償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援,判令李某向張某進行5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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