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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施雨岑)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2019年第4號預警,提醒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地區、學校把握冬季安全風險特徵,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持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預警要求,試點地區要進一步加大學校食堂“明廚亮灶”推進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試點學校要加強食堂環境衛生管控,做好防蟲害、防鼠工作。要針對飲用水安全,以及食堂食品採購、運輸、儲存、加工等環節,強化制度落實,確保供餐乾淨衛生,堅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同時,各地各校要根據季節特點,因地制宜,確定合適的供餐內容,做到合理搭配、營養均衡。加強原材料採購管理,在保證採購質量的前提下降低採購成本,確保每一分錢都吃到學生嘴裏,讓學生吃飽吃好,不能因為物價上漲而以次充好,影響供餐質量。
預警明確,各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校長(老師)陪餐制度,認真組織開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對不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出現違規操作,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瀆職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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